(北京综合讯)最新一期的中纪委机关刊物《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发文,以前天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中共政治局原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孙政才为例,提出“抖派”一说。
上述署名“黄月”、题为“透视特权思想的主要表现及深层次根源”的文章指出,“抖派”是群众给“拥权自傲”的干部所量身定做的一顶“帽子”。文章用大段文字形容何谓“抖派”,指这种干部把权力、职务当作高人一等的标签,对党员群众“盛气凌人,官气十足,打官腔、摆官谱、抖官威”。
文章续称:“如对重庆原市委书记孙政才的违纪通报就指出他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群众纪律,讲排场、搞特权”“还有的与下级、群众接触时两眼朝天、吆五喝六、口大气粗,有的感情冷漠、推三阻四、故意刁难,眼皮一耷拉‘研究研究’‘商量商量’,拖而不办。”
孙政才受贿3500万元判无期徒刑 学者:重庆还会继续清除余毒
据新华社报道,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昨天对孙政才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孙政才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他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
孙政才在宣判后表示真诚认罪、悔罪,接受判决,不上诉,将认真接受改造。
法院认为,孙政才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严重破坏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侵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败坏国家工作人员声誉,应依法惩处。
法院指他从2002年起在担任中共北京市顺义区委书记、市委秘书长、农业部部长、吉林省委书记、重庆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中标、项目审批、企业经营及职务提拔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单独或者伙同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亿余元(3546万新元)。
据《财新周刊》今年2月报道,孙政才有两名从商的情妇,其中一人与他认识有20年,从北京跟随他到吉林和重庆,在重庆的多个重大项目都与他有关;另一名是“80后”,靠孙政才关系获得多轮“一带一路”资金。
法院昨天认为,鉴于孙政才所犯受贿罪中,绝大部分受贿财物系特定关系人直接收受,他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因此可从轻处罚。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表示,综合各种因素考虑,孙政才的判刑与的罪行对等。
独立时评人陈杰人也说:“以受贿金额1.7亿元来看,无期徒刑的判刑符合当前中国在反腐败领域司法实践的均衡把握,不算轻也不算重。”
孙政才在去年7月涉嫌严重违纪而被立案审查,同年9月被“双开”(开除中共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原贵州省委书记陈敏尔接替孙政才上任重庆市委书记后,在重庆掀起清除“遗毒”政治运动,通过召开全会和在中共重庆市委机关报《重庆日报》频刊文的方式,强调坚决肃清原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和原公安局长王立军流毒和孙政才恶劣影响。重庆高层在2012年来的五年里,经历了几轮的人事变更。
陈杰人说:“孙政才案宣判,并不意味清理遗毒的工作就会结束,甚至反而可能在未来一段时期,还会强调要清理孙政才遗毒。未来凡是有政治需要的时候,当地领导层都会捡起这个话题,说一说要清理遗毒。”
庄德水说:“孙政才案宣判为重庆地区下一阶段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活提供了良好的契机,有利于现任的重庆领导更好地推行政策。”
(记者是《联合早报》北京特派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