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明星]徐显明最高法职务被免

时间:2018-04-30 09:55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徐显明

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免去徐显明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徐显明被称为“人权学者”、“平民法学家”。此番卸任最高检副检察长,是其转入仕途5年来,第五次重要职务调整。

2013年10月,徐显明卸任山东大学校长一职,由高校转入仕途,出任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副部长级)。

一年后,2014年10月,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恢复为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徐显明也由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转任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2015年4月,徐显明走上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岗位。2017年2月,徐显明出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担任最高检副检察长一年零两个月后,徐显明于4月27日被免去该职务。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的3月1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六次全体会议,159位候选人当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徐显明在列。

次日,3月1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徐显明任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解读说,根据规定,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我国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因此,人大与“一府两院”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也就是说,一个人不能同时在人大与“一府两院”中任职。因此,已经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徐显明,不能继续担任最高检副检察长职务。

徐显明生于1957年4月,吉林大学法律系1978级学生,拿下法学硕士学位后,1985年执教于山东大学。在山大,他两度破格晋升,1991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1992年破格晋升为教授,之后历任教研室主任、系主任、研究生院院长、副校长等职。此后,接连掌舵两所名校:2001年至2008年,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2008年至2013年,任山东大学校长。

在高校工作期间,徐显明先后致力于近现代中国法律思潮、法治国家原理、法律哲学前沿问题、人权理论、宪政理论等研究,出版了《人权研究》、《生存权论》等多部人权理论著作。《人权研究》被纳入国内首套《人权理论》丛书;《生存权论》也被评为青年社会科学一等奖,被国外政治家和学者视为对《中国人权现状白皮书》的理论说明,引起国际人权领域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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