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文安县长姚运涛被记过 企业期间违规生产

时间:2018-02-26 16:42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京津冀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攻坚行动首起量化问责案日前公布处理结果,因多家企业违规生产,河北省文安县8名行政人员受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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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方政府环境质量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河北省文安县多家塑料企业在冬季错峰停限产期间仍违规生产,该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姚运涛等8名行政人员受到行政处分。图/视觉中国

因地方政府环境质量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河北省文安县多家塑料企业在冬季错峰停限产期间仍违规生产,该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姚运涛等8名行政人员受到行政处分。2月24日,环保部官网首次通报了首起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攻坚行动量化问责案的处理结果。

据环保部发布,环保部环境监察局负责人介绍,2018年1月23日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经济半小时》栏目报道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部分塑料企业未落实采暖季错峰生产要求违规生产事件,环保部紧急派员赶赴文安县对媒体曝光事件进行调查。

经查,文安县已于1月24日对央视报道的3家塑料厂采取了断水、断电、清除原料和产品、拆除设备主机电路板等措施。调查发现,该县赵各庄镇仍有16家企业不能落实污染治理主体责任,于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期间,未按照《文安县2017-2018年采暖季错峰生产实施方案》错峰停限产要求违规生产。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负责人指出,该事件性质恶劣,严重违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为2017-2018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期间由环保部查证属实的首起地方政府环境质量主体责任不落实案件,按照环保部与六省(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规定》(下称《规定》),应追究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据通报,依照《规定》,廊坊市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主持文安县县委、县政府工作的县委副书记、县长姚运涛同志行政记过处分(该县县委书记空缺),给予文安县分管工业生产工作的副县长李建国同志行政记大过处分;文安县给予负有监管责任的文安县赵各庄镇环保所所长杜建立行政记大过处分,环保分局主任科员王松、赵各庄镇政府主任科员史国民、赵各庄镇武装部长李建庆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文安县环保分局局长朱国栋、赵各庄镇镇长王赈行政警告处分。

此外,对媒体曝光的文安县鹏鑫塑料厂、科力塑料厂和永利塑料制桶厂3名企业责任人进行了处理。2月1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在其官方微博以《最新发布!河北督促1地立即整改,多人被追责问责!》为题,向社会公布问责结果。

文安县地处廊坊市南部,处于环渤海经济圈核心区域,100公里半径范围内有北京、天津、保定三座大型城市。文安县曾是中国北方最大的废旧塑料交易中心,被誉为中国北方的“废塑料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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