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十八届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杨晶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经查,杨晶同志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纪律,长期与不法企业主、不法社会人员不当交往,为对方利用其职务影响实施违法行为、谋取巨额私利提供便利条件,其亲属收受对方财物。在审查中,杨晶同志能够认错、悔错。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杨晶同志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正部长级,按程序办理。
杨晶生于1953年12月,现年65岁,蒙古族。1970年参加工作后,在内蒙古自治区工作了36年。
仕途早期,杨晶曾在家乡准格尔旗的农机厂当过工人、旗文化馆干事,之后历任伊克昭盟委办公室秘书,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委书记,达拉特旗委副书记、书记,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旅游局局长、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书记等职,1998年45岁时升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呼和浩特市委书记,成为省部级官员。
在呼和浩特市委书记岗位,杨晶干了5年,2003年调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区政府代主席,一年后即2004年任内蒙古自治区区政府主席。
当了4年内蒙古自治区区政府主席后,2008年,杨晶离开内蒙古,调任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国家民委主任。
2012年11月15日的十八届一中全会,根据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提名,通过了中央书记处成员,杨晶任中央书记处书记,同时兼任国家民委主任。
2013年3月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定了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杨晶任国务委员,兼任国务院秘书长。
至十九大召开前,杨晶的职务为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国务院党组成员兼国务院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书记,国家行政学院院长。
2017年10月2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央委员会,现年63岁的杨晶未当选中央委员。
十九大闭幕3天后,10月27日,中央国家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动员部署会暨“党组(党委)书记谈十九大”座谈会在京召开,杨晶以国务委员、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书记身份出席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