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县委被轰“权力任性” 悬赏缉男女

时间:2018-02-21 08:51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长沙/北京综合讯)为了防治空气污染,中国各地相继出台春节“禁烟火鞭炮令”,湖南省娄底市下辖的双峰县年初二更贴公告,悬赏1万元(人民币,2000新元)抓拿燃放鞭炮的一对男女,结果在舆论压力下撤回。

网上流传的公告照片显示,为了推行禁燃“执法”,双峰县成立了“双峰县禁燃领导小组城西执法组”。

该“执法组”落款的公告称,当地社区2月16日凌晨有一男一女违规燃放鞭炮,“造成了不良影响”,县委主要领导批示公安机关迅速立案侦查,“希望当事人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公告又称,欢迎知情人士积极提供线索,“早日将不法分子绳之以法”,对于提供有效线索,促使积极破案者,重赏现金一万元。公告还括号称,“可微信或转账支付”。

该公告随即招来网民呛声,有网上评论指,首先,将燃放鞭炮定性为违法行为是错误的,双峰县作为县级城市根本没有立法权,不能将燃放烟火上升定性为违法行为;其次,公告显示了县委领导的“权力任性”;再者,公安机关迅速立案侦查是行政“胡作为”。

北京《新京报》也刊出社评形容“权力太任性”,县级政府无权出台法律,违反禁燃规定不等于违法,“所谓‘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悬赏追捕都是欠妥的”。

湖南省妇联旗下报刊《今日女报》记者17日联系到中共双峰县委书记禹敏,禹敏否认批示了这个“悬赏令”。最终,湖南娄底双峰县委宣传部通过其微信公号回应称,前述公告“没有经过审核批准、多处用语不妥”,虽已撤销公告和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但不良影响犹在,教训非常深刻。

不过,中国舆论也没有让双峰县就此轻轻过关。界面新闻网继续刊出评论指,问题不是“用语不妥”这么简单。

该评论质疑,“县委主要领导批示”一事到底存不存在?为何会堂而皇之的出现在公告中?公告没有经过相关审核批准程序,没有经县禁燃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审批,这样的“擅自行动”,是否应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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