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委书记:我没有批示追捕放鞭炮市民】2月16日(农历大年初一),落款为“双峰县禁燃领导小组城西执法组”的一则追捕“公告”引发关注。
该公告称,双峰县一男一女在2月16日凌晨零点零八分,在小区外坪违规放鞭炮,被县委主要领导批示,当地公安机关设立奖金一万元追捕。
该公告刚一发出就引发巨大争议,有律师发文称是“权力的任性,法治的不规范”。今日女报/凤网记者联系到双峰县委书记禹敏。
禹敏称,此事他没有批示。他同时表示,双峰县这次禁燃是顺应群众的呼声,深得老百姓的支持,但在具体政策落实中需要进一步规范。“我们会认真反思,进一步依法规范办事。”(首席记者谭里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