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书记张晶川搞不正当性关系被降级

时间:2018-01-15 18:03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张莹 编辑 岳三猛)52岁就退居二线、又闪电落马的黑龙江正厅级干部张晶川涉嫌受贿案的部分细节,近日获得披露。

两份地方法院的判决显示:张晶川任牡丹江市委书记时,曾在办公室收受两笔贿赂。一次是10万人民币,帮他人女儿安排工作;另一次是10万美元,帮开发商铲事儿。

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这名36岁即位列副厅的重量级官员,曾在黑龙江三个地级市担任党政一把手。双开通报显示,此人除了敛财、搞不正当性关系,还曾打探涉及本人的问题线索,与他人串供。

就在办公室,收开发商10万美元

2017年12月27日,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对两起行贿案件做出一审判决。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这两起案件的被告人均与原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正厅级干部张晶川有关。

2017年11月14日,被告人张维修涉嫌行贿案在密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经审理查明,2011年12月7日,在时任牡丹江市委书记张某办公室内,张维修为其女儿安排工作一事,送给张某10万元的银行卡。

该案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证人张某证言。最终,张维修因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另一份判决书显示,被告人时延峰为牡丹江江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11月,时延峰在中共牡丹江市委书记张某办公室,代表江湾公司送给张某1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634360元)。

他的目的是:在不符合相关合作协议及建设合同的情况下,让政府向江湾公司返还拆迁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或由政府回收江湾公司在某工程中应当开发建设的2号、3号、5-3号地块。

最终,牡丹江江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被处罚金60万;时延峰犯单位行贿罪,获刑2年、缓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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