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国中因工作变动辞去吉林省省长职务的请求。
简历:
1978.10——1982.08,华东工程学院炮弹系触发引信设计与制造专业学生
1982.08——1985.09,黑龙江省哈尔滨建成机械厂干部
1985.09——1988.09,哈尔滨工业大学金属材料及工艺系压力加工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8.09——1990.06,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系统工程专业学习
1990.06——1993.01,黑龙江省经委综合规划处干部
1993.01——1996.06,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一处干部
1996.06——1998.12,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一处副处长
1998.12——2000.06,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一处处长
2000.06——2003.06,黑龙江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2003.06——2004.10,黑龙江省政府研究室主任
2004.10——2007.04,黑龙江省鹤岗市委书记
2007.04——2011.09,黑龙江省委常委、秘书长
2011.09——2013.10,黑龙江省委常委、副省长
2013.10——2016.02,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副书记,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委员(2014.06),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2015.11)
2016.02——2016.12,四川省委副书记,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委员,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
2016.12——2017.01,吉林省委副书记,副省长、代省长,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委员,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
2017.01——2017.12,吉林省委副书记、省长,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委员,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
2017.12——,陕西省委副书记
第十九届中央委员,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党的十九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