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任免名单。据中国人大网消息,名单如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一、免去南英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二、免去杜万华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三、任命李勇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四、任命黄永维为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五、任命杨立初为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六、任命李健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七、任命罗智勇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八、任命董华(女)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九、免去金剑锋的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十、免去党建军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十一、免去虞政平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十二、任命李盛烨、冯姗(女)、曲晶晶(女)、杨辉辉、肖凤(女)、何东青(女)、翁彤彦(女)、贾伟、刘琳琳(女)、王婷婷(女)、刘艾涛、李加玺、张建英(女)、张剑、章晓瑜(女)、王珅(女)、张眉(女)、吴蓉(女)、佟姝(女)、仝蕾(女)、李绍华、杨军、夏建勇、邵长茂、邱鹏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
十三、免去吴少军、胡伟新、席建华、韩玫(女)、孙延平(女)、王季君、聂洪勇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姜伟任最高法副院长
2016年11月7日闭幕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现年59岁的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姜伟被任命为最高法副院长。此前的10月底,他曾以最高法党组成员身份出席公开活动。
据新华社消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11月7日上午在京闭幕。会议经表决,任命姜伟为最高法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此前,据最高法官网10月28日消息,当天上午,最高法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最高法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主持会议并讲话,最高法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少平、南英,党组成员姜伟,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述元、贺荣,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党组成员孙华璞,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最高法纪检组组长刘海泉出席会议。最高法副院长陶凯元,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学文、杜万华,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这是姜伟首次以最高法党组成员身份亮相公开报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