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来的路上,高某十分高兴。
李新久不失时机地提出:“高总,我最近想买套房,‘罗锅上山,前(钱)紧’啊!”
高某痛快地说:“你不是给我省了30万嘛,我送你10万,算感谢费!”李新久并没有反对。他觉得这位高经理仗义、够朋友,值得交往。
此次“合作”,双方都很愉快。高某因为李新久的全力“帮助”节省了一大笔开支;李新久也因高某的慷慨解了燃眉之急。殊不知,他已经触犯了党纪国法。
夜不能寐,贪到尽头终是悔
“我经常失眠做噩梦,半夜醒来就再也睡不着,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出事。”李新久虽然心存侥幸,但还是担心会东窗事发。
终于,李新久忍受不住内心的折磨。在承德市纪委调查平泉市林业局相关问题过程中,李新久主动交代了他利用职务之便,为宝海公司谋取利益、收受感谢费的违纪事实。虽然李新久没有前科,系初犯、偶犯,在案发后主动退赃、真诚悔罪,被依纪依法从轻处理,但等待他的仍然是4年的漫漫刑期。
李新久被立案调查,立刻在当地林业系统掀起轩然大波。“不敢相信。他能吃苦,曾经主动到条件艰苦的林场工作,一干就是8年。”同事们谈到李新久时,无不表示惋惜。
只因一念之差,这位在林业系统奋斗半生的基层干部,忘记了为民服务的初心,触碰了党纪国法的“高压线”,最终身陷囹圄,令人扼腕叹息。
李新久的“靠山吃山”式腐败源于权力的滥用。在权力约束机制存在缺陷、自律意识薄弱的情况下,个别干部就会滋生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的念头,“官小权力大”为“小官”腐败提供了便利。只有做到善用权力、慎用权力、敬畏权力,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警觉性,才能过得了权力关、金钱关。(马宏成 赵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