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是“照妖镜”,地方政府进京行贿百万
十八大以来,巡视、督察等监督成效显著,许多“问题”单位、官员被追责。为推动各地落实国土资源监管责任,持续加强对土地、矿产开发利用情况的全面监管,促进国土资源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部每年都会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2012年9月18日至9月27日,国土资源部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组成8组联合督察组,对河北、广东等16个省开展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督察暨遥感影像问题图斑实地检查工作,其中第五组负责广东省揭阳普宁市等地区的执法检查,组长由孙英辉担任。相关文件要求,对违法用地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实施责任追究。
普宁市市委主要领导等人证实,2012年9月,孙英辉带领督察组到普宁实地勘察违法用地情况,为顺利通过督察组的检查验收,时任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经市委主要领导同意后,从国土局支出100万元港币,于2012年10月5日到京请孙英辉吃饭后,送给了孙英辉。10月8日,孙英辉总结发言时,肯定了普宁市的整改结果。普宁市国土局相关财务人员证实,上述款物发票经领导同意予以报销。
2012年10月15日,孙英辉所在的第五督察组向国土资源部上报对浙江、广东两省的督察核查情况。同年12月,国土资源部内部签报文件的警示约谈以及委托约谈名单中均无普宁市。
孙英辉将这100万港币部分给了情妇。胡某证实,普宁方面来京汇报并宴请督察组,饭后送了若干礼品,孙英辉曾送给过她港币。刘某证实,她坐飞机到北京,孙英辉把20万港币送到了首都机场,她回海口买了一辆朗逸轿车,剩余部分用作日常开销。
贪腐是“黄粱梦”,多年经营终会付诸一炬
人情关、金钱关、美色关,是考验官员的一道道难题。守不住廉,贪得再多,终究是“要还的”。疯狂过后,便是尽头。
2015年11月20日,孙英辉因涉嫌犯受贿罪被羁押,同年12月7日被逮捕。2017年1月3日,检察机关以受贿罪将孙英辉及其情妇李某一同公诉至法院,当月19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本案。之后,法院对此案作出宣判。
据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至2005年间,孙英辉利用职务便利为蔡某承揽该局及下属单位建设工程事项中提供帮助。2005年,孙英辉收受蔡某给予的房屋两套,价值94.9万余元。案发后,房产或房产变价款已被查封在案。
2002年至2003年间,孙英辉利用职务便利为何某承揽该局建设工程事项上提供帮助。2007年10月,孙英辉向何某索贿20万元,用于购买钻戒送予同案被告人李某。该钻戒封存在案。
2007年至2009年间,孙英辉伙同情妇李某,接受王某请托,为西安天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揽西安督察局建设工程事项上提供帮助。2008年12月,孙英辉、李某向对方索取100万元,由李某占有使用。案发后,李某家属退缴100万元。
2009年至2010年间,孙英辉利用职务便利,为吴某之子进入国土法律中心工作提供帮助。2009年至2014年间,孙英辉多次收受吴某给予共计57万元,并以借用为名向吴某索取20万元。2012年间,孙英辉利用职务便利接受广东省普宁市相关领导请托,为该市在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事项中提供帮助。2012年10月,孙英辉收受该市相关领导给予的港币100万元。
2009年至2013年间,孙英辉接受张某请托,向时任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王登记(已因受贿获刑)等国家工作人员打招呼,利用后者职务上的行为,为张某获取煤矿探矿权等事项上谋取不正当利益。为此,孙英辉多次收受张某钱款共计人民币117万元,美元5万元,索取一套价值150万元的房屋。
最终,法院认定,孙英辉和李某均已构成受贿罪,且孙英辉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李某受贿数额巨大,依法均应予惩处。鉴于孙英辉具有坦白情节,认罪悔罪,家属代其协助退缴部分违法所得,对其可从轻处罚;李某认罪悔罪,其家属积极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对其可从轻处罚。综合,法院作出前述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