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南岗原书记王春生涉强奸受贿等被双开

时间:2017-12-14 10:08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经中共哈尔滨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哈尔滨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春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资料图:王春生。图自人民网

日前,经中共哈尔滨市委批准,中共哈尔滨市纪委对中共南岗区委原书记王春生立案审查。

据生活报消息,王春生,男,汉族,1960年5月出生,大学文化,1977年8月参加工作,197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8年9月任中共依兰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2011年8月至2016年3月任中共南岗区委书记。

王春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和强奸罪,已被司法机关依法逮捕,其行为构成严重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哈尔滨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哈尔滨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春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和强奸罪 哈尔滨南岗区委原书记王春生被双开并移送司法

   在众多被调查的官员中,带有强奸罪的实属罕见,翻阅之前的记录,大多是通奸罪,权色交易等,哈尔滨南岗区委原书记王春是首位被指控强奸罪的一个。具体的细节和过程暂未公布,请关注后期媒体对哈尔滨南岗区委原书记王春强奸罪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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