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新记者梳理,中共十八大后落马的吉林省原副省长谷春立、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阳,就是接棒张杰辉主政鞍山的地方主官。张杰辉、谷春立、王阳于2000年11月至2012年1月先后担任鞍山市市长;张杰辉和谷春立于2005年12月至2013年1月先后担任鞍山的两任市委书记。
2017年3月31日,谷春立被法院认定在担任鞍山市市长、市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多次受贿共4365万余元,并且到案后有坦白和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等重大立功表现,一审获刑12年;2017年5月31日,王阳被法院认定在担任包括鞍山市委副书记、鞍山市市长等职位上受贿6000万余元,加上在辽宁贿选案中所犯破坏选举罪,一审获判16年半。
2010年8月,张杰辉调离大学毕业后任职28年的家乡辽宁,南下河北,升任河北省副省长,晋升副省级,直至2017年1月退居二线,任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财新记者梳理发现,在河北省政府和省人大任职期间,张杰辉和已落马的杨崇勇曾共事近七年。在张杰辉担任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时,杨崇勇时任河北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等职;张杰辉任职省人大期间,杨崇勇是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直至2017年4月11日被查。目前,杨崇勇涉嫌受贿罪被检方立案侦查。
由于之前的工作背景,张杰辉担任河北省副省长期间长期主管工业,负责该省工业和信息化、国土资源、环保、国有资产监管、安全生产、通信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曾因当地钢铁企业违法违规建设钢铁冶炼项目,作为主管副省长遭问责。2016年12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下称国办)通报,河北安丰钢铁有限公司(下称安丰公司)在未履行产能置换、项目备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利用、规划建设、施工评审、安全生产“三同时”等手续的情况下,当月擅自启动项目建设。国办称其“属于顶风违法违规、未批先建,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干扰了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国办认为,这起事件暴露出河北地方政府在去产能工作中存在严重失察、未按规定上报、行政效率低下等问题,责成河北省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时任河北省副省长张杰辉给予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