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妹妹的企业担保卷入债务旋涡
每日经济新闻此前报道显示,海博鑫惠与海鑫集团渊源颇深,早在2010年底,海鑫钢铁在李兆霞的主导下进行了一次强力改革。作为改革的一大举措,海鑫钢铁将原料采购与成品销售业务,放到主做贸易的海博鑫惠旗下。同时,海博鑫惠也独立与海鑫集团存在,因此才能在海鑫集团破产重整之时,站在债权人的席位上。
然而,随着海鑫集团的倒塌,“姊妹”海博鑫惠也未能免于悲剧命运。
天眼查显示,海博鑫惠实控人为李兆霞,而李兆霞是李兆会的妹妹,海博鑫惠是独立于海鑫集团的企业。相关裁判文书显示,上述2亿多元债务,李兆会因担保责任而“背锅”。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2013年1月10日,海博鑫惠与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协议》,获得5.2亿元银行授信,美锦集团、李兆会等作为保证人,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美锦担保最高授信额度2亿元。但是自2014年开始,海博鑫惠的债务出现大量纠纷。
天眼查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其成为被执行人78次,失信人7次,涉及法律诉讼超过60起。授信银行于2014年3月13日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海博鑫惠公司向其归还借款本息,美锦公司、李兆会等保证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然而,海博鑫惠自2014年初至今已停止业务,公司账户已被冻结,无力偿付贷款。在这种情况下,美锦集团、李兆会不得不承受债务。但随着海鑫集团及相关企业的集体性破产,李兆会自身也成为泥菩萨。于是,2014年美锦集团代海博鑫惠偿还了本金2亿元,以及利息1600多万元。
2016年,美锦集团申请立案要求追偿,这才负有连带清偿责任的李兆会陷入窘境。更令人唏嘘的是,曾经身家百亿的他,目前名下已无财产可供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