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沙12月5日电(记者陈文广、白田田)5日,中共衡阳市委原书记李亿龙受贿、贪污、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李亿龙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李亿龙在1998年至2016年间,利用其先后担任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区长、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书记、中共浏阳市委书记、怀化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怀化市委书记、中共衡阳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多名个人或单位在建设项目取得及股权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建设工程项目承揽、国家工作人员职务提拔或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
于2005年至2016年,直接或通过其妻、女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65.3591万元;在2012年至2015年间,利用职务便利,以虚开发票的方式将个人开支费用在中共怀化市委办、衡阳市委办报销,使用公款购买贵重物品后非法占有,共计折合人民币145.847万元;在担任中共怀化市委书记期间,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和国家遭受巨额经济损失;其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尚有折合人民币5446.944957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被告人李亿龙的亲属以及各界群众50余人旁听了案件审理。庭审预计持续2天。
李亿龙被抓细节揭露,反抗执法人员试图逃脱:
任职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前,李亿龙担任衡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有消息称,4月1日下午2点30分,李亿龙参加完湖南省衡阳市召开领导干部大会后乘坐高铁返回长沙,约4点50分被湖南省纪委工作人员控制。一位同车的目击者 介绍,当日,李亿龙被控制时发起过反抗,下车时,脸上有明显伤痕。
2013年,轰动全国的“衡阳贿选案”后,时任怀化市委书记的李亿龙调任衡阳,一度被媒体解读为“湖南省委对其寄予厚望”,并被誉为“救火队长”。
今年刚满60岁的李亿龙,10年后再次回到湖南省会任职,而此次等待他的是戛然而止的仕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