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上世纪以来,这些公房不仅数量庞大,而且不少都地处黄金地段,市场价值十分可观。早期公房管理制度的不完善、信息化程度低,也给了腐败分子可乘之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建设局房证管理科原科长马伟荣就是其中之一。2015年10月,马伟荣被开除党籍。近日,马伟荣因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0年。
经认定,马伟荣在职期间仅贪污公房就有19套。除了数量令人瞠目结舌外,另一个问题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一个小小的科长,是如何利用手中的权力将数额巨大的公共财产收入“囊中”的呢?
底数不明,为浑水摸鱼攫取公房打下伏笔
1989年起,马伟荣就一直在拱墅区房管系统工作。2002年,他开始担任区房管局房证管理科科长。2014年转任建筑业管理科科长,直至案发。在房管系统工作的近30年时间里,马伟荣基本都是负责公房管理和征地拆迁工作,而被马伟荣收入“囊中”的房子,也正是这些由他管理的公房。
“填张房卡就能确认房子的所有权,谁出租谁收益。”据办案人员介绍,当时的拱墅区住建局国有资产底数不清、管理混乱,一些公房的家底、出租和销售都是“糊涂账”,攫取公房对于马伟荣而言,就只是签个名这么简单。
事实上,这些公房本身的价值并不高,但是只要被征迁了,价格就会翻数倍,甚至几十倍。上世纪90年代末,大批城中村改造,许多公房被征地拆迁安置。而马伟荣所在的科室恰巧负责公房房卡承租人户名变更及拆迁管理工作。他一旦得知某地块要拆迁,便挖空心思找出该地块无人居住的公房,将公房承租人名字改为自己或亲属的名字,再通过开发商拆迁安置;或者通过房改获得房屋所有价后再以市场价卖出,获取中间差价。
沆瀣一气,与分管领导结成“利益同盟”
虽然存在制度监管不完善等问题,但马伟荣能够长期监守自盗,与其分管领导——拱墅区建设局原副局长谭招土(另案处理)不无关系。两人本应是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的上下级,却因为个人私利成为互相包庇、互相照应的“利益同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