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图资料图:吕锐锋。图自央视网
62岁的深圳原副市长吕锐锋晚节不保。据“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披露,吕锐锋因涉嫌受贿罪,日前被广东省江门市检察院立案侦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侦查仍在进行中。
前述网站并披露:吕锐锋涉嫌受贿案有一名共犯,名为吴春梅,江门市检察院已对其补充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吕锐锋出生于1955年2月,祖籍广东惠东,早年毕业于中山大学哲学系,自1983年起深耕深圳政界30余年。
2004年,49岁的吕锐锋从福田区委书记之位,升任深圳副市长,次年担任深圳市委常委。2010年起,吕锐锋担任深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后于2015年卸任。其后,吕锐锋履新深圳市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吕锐锋此番涉嫌受贿所涉何事,尚不明晰。但可以确知的是,2015年底,深圳光明新区渣土受纳场发生滑坡事故,吕锐锋对此负有一定责任。
国务院调查组2016年发布调查报告称:吕锐锋在2010年至2015年担任副市长期间,分管城市管理、规划国土、安全生产等工作,但并未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急于解决余泥渣土的排放问题,提出简化用地手续、并联审批、以函代替行政许可的要求,加速推动受纳场建设工作”。
国务院调查组认为:吕锐锋对所分管部门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问题失察,未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有效整治、排除渣土受纳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调查组建议对其给予留党察看两年、撤职处分。
光明滑坡事故造成至少7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高达8.8亿元。此事牵出多宗刑事案件,19名公职人员因涉嫌职务犯罪,分别获刑3至20年不等。其中,深圳市城管局原局长蒙敬杭,因犯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判入狱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