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两前副省长陈树隆、杨振超亮相《巡视利剑》

时间:2017-09-11 10:29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既想当大官,又想发大财。”这是中央纪委对严重违纪的安徽省委原常委、常务副省长陈树隆的评价。陈树隆与安徽省另一名落马的副省长杨振超同因中央巡视“回头看”落马。

9月10日晚,由中央纪委宣传部、中央巡视办、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的电视专题片《巡视利剑》第三集播出,讲述两名“皖虎”的敛财招数。

陈树隆主要是通过他熟悉的股票证券市场牟利,甚至被人奉为“安徽的股神”。毕业于安徽财贸学院的陈树隆,到党政机关任职前,有多年在安徽的国有金融证券企业担任一把手的经验。

“他利用自己熟悉股票、期货交易的专长以及在金融行业积累的人脉资源作案的特点十分明显。”中央纪委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张元星在节目中解析,“他表面上打着招商引资、金融创新的幌子,给他选中的一些上市公司或私营企业大量政策优惠、财政扶持,背后利用职权购买原始股、炒作股票,获取暴利。”

陈树隆之所以能获得巨额利润,并非“股市奇才”的缘故,而更多得益于权力。

节目披露,陈树隆投入股市的第一桶金,就是通过权钱交易得来的:1994年到1998年,陈树隆担任安徽国债服务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权为私营企业主施永炒作期货、拆借资金提供帮助,为对方带来巨大利益,然后向对方索取回报,再用这笔钱投入股市,以钱生钱。

“权力应该是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为有权了这些信息自然不自然就泄露到你这边来了。”陈树隆在节目中自陈,他担任芜湖市委书记期间,在推动芜湖市某国有企业资产重组过程中,就违规购买了大量股票,获利数千万元。

节目披露,为了更隐秘地操作,陈树隆佯装连本带利地将钱“还”给私营企业主施永,实际指示施永将这笔钱兑换成港币,帮陈树隆在香港炒股。这样,陈树隆不但伪装还了钱,还将大量资产转移到境外。

“这笔钱挂在施永账户上,所有权属于陈树隆,陈树隆的弟弟、侄女多年帮他担任操盘手,他自己藏身幕后指挥下单。”节目显示,除了炒股,他还为一些企业老板办事,然后以亲戚的名义入股这些老板的项目,从中分红。

节目表示,另一名原副省长杨振超的贪腐案情和陈树隆实际上并无交集,却有许多相似之处,“他们谋取私利都是以非常隐蔽的方式进行,也都采用了大量手段防范调查。”

杨振超任职淮南市委书记期间,主持山南新区的开发工作。节目披露,他授意内弟“招商引资”拉来企业开发房地产,然后利用职权为这些企业顺利获得土地、政策支持等事项提供帮助;这些企业则给杨振超内弟大量干股作为回报,内弟将部分获利“转交”杨振超。

杨振超也试图多方掩盖非法所得。节目显示,他曾经为一个老板办事后,向对方索要一套上海的房产,由他占有使用,产权却放在老板名下;巡视之后,出于担心,杨振超又找这名老板补签了虚假的租房合同,“这套位于上海黄金地段价值1800万的房产,象征性地按每月4000元补了租金,试图以这种方式掩盖事实。”

该节目总结,杨振超和陈树隆都曾经长年担任企业一把手,此后虽然从企业到了党政机关,但逐利至上的价值取向却从未改变,既想当大官,又想发大财,将商品交换原则带入党内政治生活,严重破坏政治生态。

两人因同一次巡视落马。按照中央统一部署,2013年10月31日至12月27日,中央第七巡视组曾对安徽省进行巡视;2016年2月28日至4月27日,中央第五巡视组对安徽省开展巡视“回头看”。2016年5月24日,杨振超被中央纪委正式立案审查;当年11月8日,陈树隆也被拿下。

杨振超于2016年7月26日被“双开”,今年1月26日被公诉,今年5月3日因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罪被判无期徒刑。法院认定其利用担任淮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徽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受贿八千余万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超115万元,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超九亿元人民币。

陈树隆在今年5月2日被“双开”,被中央纪委评价为“政治上攀附、经济上贪婪、道德上败坏”,被指“长期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进行经商营利活动,大肆攫取巨额经济利益,将商品交换原则带入党内政治生活,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严重破坏政治生态,对抗组织审查,长期搞迷信活动”“毫无道德底线,大搞权色、钱色交易,收受礼品、礼金,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私利”“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及司法活动”等问题,并称其涉嫌受贿和滥用职权犯罪。5月10日,最高检决定对陈树隆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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