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百名红通人员”刘常凯回国投案

时间:2017-09-01 09:02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联合早报网讯)2017年8月31日,在中国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经中央有关部门和北京市追逃办密切合作,第19号“百名红通人员”刘常凯回国投案。这是第44名归案的“百名红通人员”。

新华社资料,刘常凯,男,1961年4月24日出生,北京梨园汽车驾驶学校原校长,涉嫌诈骗罪,1999年10月外逃,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号码为A-635/7-2000。

刘常凯是去年北京市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增加追逃追赃工作专门力量后追回的第一个“百名红通人员”。刘常凯成功归案,充分体现了中央“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反腐败坚定决心,也再次有力证明“海外不是法外,国外不是避罪天堂”。

中央追逃办负责人重申,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永远在路上,对外逃人员的追捕力度将越来越大、尺度将越来越严,再次正告在逃的腐败分子认清形势,放弃幻想,早日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延伸阅读:

李世乔回国自首 “百名红通人员”已到案40人

(联合早报网讯)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下,经浙江省和宁波市有关机关的共同努力,今天(17日)成功将“百名红通人员”第75号李世乔从加拿大劝返回国投案自首。这是2015年4月集中曝光的“百名红通人员”中到案的第40名外逃人员。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称,李世乔,男,1942年6月28日出生,原宁波远望技工贸公司副总经理、宁波华远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涉嫌贪污罪被立案侦查,2009年4月外逃至加拿大,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号码A-3059/9-2009。

浙江省、宁波市对该案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强力推进追逃工作。在法律威慑、政策感召和亲情感化下,李世乔最终选择回国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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