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卫平受审3个月后,2016年2月,许永盛受贿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开庭。
据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许永盛在担任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司长期间,为中国华能集团、中国国电集团等八公司及下属单位在27个电力项目的审批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折合共计561万元。
当时许永盛当庭喊冤否认指控,称其所谓供诉和亲笔供词,“是遭到了刑讯逼供,办案人员以其妻子和儿子要挟,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违心做出的”。
据报道,许永盛几乎否认了控方全部指控,只承认收受一台按摩椅。在法院调查和质证环节中,许永盛几度情绪激动至落泪,并多次表示检方指控中的很多行贿者其并不认识,还多次提出要求做测谎。
今年1月,许永盛案宣判,其被认定受贿罪名成立,获刑13年。
梁波案的审判则更为一波三折。
2016年1月,梁波案开庭审理,检察院指控梁波收受多家央企民企的贿金500余万元。
梁波则在庭审中翻供:“因为家人受到威胁,我做了大量有罪供述。”梁波在做有罪供述之前,曾自杀未遂。
据报道,梁波最终获刑12年。
记者注意到,相比国家能源局窝案的庭审,部分官员受审时翻供的表述,更为“语出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