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曙光情妇罗菲被建议减刑 曾因受贿判刑五年

时间:2017-08-26 09:35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在北京市女子监狱服刑期间,罗菲获改造积极分子奖励,被建议减去有期徒刑不超过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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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图资料图:张曙光。图/东方IC

原铁道部巨贪张曙光刚刚从死缓减为无期徒刑,其情妇、原中国铁路文工团歌唱演员罗菲又被建议减刑。

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日前公示了对罪犯罗菲的减刑建议书。根据公示,罗菲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现在北京市女子监狱服刑。2017年8月16日,刑罚执行机关以罗菲获得一次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奖励为由,建议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不超过八个月。

2014年12月24日,罗菲被北京市第二中级院(下称北京二中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上诉至北京市高级法院(下称北京高院)后维持原判。二审判决书显示,罗菲明知他人给予财物是为了讨好张曙光,以获得张曙光的职务便利获得帮助,仍然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并征得张曙光的同意或者于事后告诉张曙光。法院认定,罗菲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7万余元。

张曙光是原铁道部党组书记、部长刘志军的“左膀右臂”,曾任高铁技术引进首席谈判代表,案发前系铁道部副总工程师兼运输局局长,掌握高铁引进和建设的核心权力。2011年2月,刘志军涉嫌严重违纪被免职,当月张曙光也被停职审查。

2013年7月8日,刘志军因受贿6400余万元、滥用职权致使公共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近两个月后,其“心腹”张曙光也被提起公诉。2014年10月17日,北京二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曙光在12年时间里受贿4700余万元,判处与刘志军相同的刑罚。根据公开资料,张曙光受审时曾供述,2005年升任铁道部运输局局长没多久,他就认识了罗菲。为了追求罗菲,他那段时间开销很大。

2017年2月13日,张曙光所服刑的司法部燕城监狱提出减刑建议,6月12日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审核后,报送北京高院审理。北京高院于2017年6月26日立案,7月3日至7月7日予以公示,并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北京高院认为,张曙光在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符合法定减刑条件,裁定将张曙光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刑罚减为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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