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兴国腐败史 受贿案开庭

时间:2017-08-10 09:13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落马11个月后,8月9日,天津市委原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受贿案,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法院(下称石家庄中院)开庭。石家庄检察院指控其受贿4000余万,黄兴国当庭认罪悔罪,庭审结果择期宣判。

据新华社消息,2017年8月9日,石家庄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天津市委原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受贿一案。

石家庄检察院指控:1994年至2016年,被告人黄兴国利用担任浙江省台州地委书记、台州市委书记、浙江省政府秘书长、副省长、浙江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天津市委副书记、天津市副市长、市长、天津市委代理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取得项目用地、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003万余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黄兴国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黄兴国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六十余人旁听了庭审。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黄兴国于2016年9月10日落马。落马前一天,他还曾出席公开活动。据天津卫视《天津新闻》2016年9月10日报道,9月9日,黄兴国上午到河西区梧桐中学看望教师和同学,并出席天津市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当天下午,他在天津市迎宾馆会见中国国民党副主席胡志强一行,对客人来津参加第八届妈祖文化旅游活动表示欢迎。2017年1月4日,黄兴国被“双开”,同月22日由最高检决定立案侦查。

黄兴国上一次露面是在2017年7月25日,在十集政论专题片《将改革进行到底》中公开忏悔。在专题片中出现的黄兴国黑头发,带一副黑边眼镜。他表示,第一次巡视了,第二次再来个“回马枪”,“这一招很厉害”。他称:“理想信念动摇,打自己的小算盘,出问题了,私欲膨胀。根本的原因,根子上是这个问题——丧失了党性原则,一步一步地放松自己,才走到今天。”

专题片画面显示,2016年6月29日上午,中央第三巡视组进驻天津,对天津开展巡视“回头看”。时任天津市委代理书记、市长的黄兴国站到了门外,等候巡视组的到来。然而,两个半月后,他的政治生命彻底终止在了中央巡视杀的“回马一枪”上。

2017年1月初热播的中央纪委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曾披露,2014到2015年,中央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原副处长袁卫华在天津查办相关案件。期间,天津市政协原副主席、市公安局原局长武长顺和国家安监总局原局长杨栋梁相继落马。黄兴国主动且多次与袁卫华接触,打探武长顺案、杨栋梁案的相关信息,同时也套取、打探关于他本人的一些问题线索。袁卫华一一奉告。黄兴国多次请袁卫华喝酒、吃饭,还赠送名贵手表等贵重礼物。

黄兴国现年62岁(1954年10月生),浙江象山人,是十六、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八届中央委员。官方简历显示,他18岁从政,其仕途的前24年一直在党团口任职:起点是象山县晓塘公社团委书记;不满31岁时任象山县委书记,晋升正处级;不满36岁任浙江台州地委书记,跻身正厅级。而根据最高检的通报,黄兴国利用职务上便利收受他人巨额财物的受贿史,即发端于其担任台州地委书记时期。

经过浙江省政府秘书长一年半的历练,黄兴国实现了由党团口到行政口的转变。1998年1月,43岁的黄兴国升任浙江副省长,晋升副省级。

在副省长任上仅十个多月,1998年11月,黄兴国的仕途再度迎来关键一步:接任被查落马的时任宁波市委书记许运鸿职务,跻身省委常委班子,并主政宁波这座副省级重镇,担任市委书记。此后,黄兴国完成了在宁波的一届任期,并首次跻身中央委员会,当选第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

2003年11月,49岁的黄兴国离开深耕31年的浙江,北上天津出任天津市委副书记,开启他在天津的近13年宦海沉浮。此间观察人士介绍:“黄是抓权的人,但身段灵活,手腕巧妙,善于调节关系平衡矛盾,颇得领导认可;他到天津工作后,工作上有能力,做事思路比较清晰,天津当地干部对黄兴国还是比较服气的。”

在天津期间,黄兴国任常务副市长四年,成为时任市长戴相龙的助手,并完成了他在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学习,获得管理学博士学位,还在中共十七大上继续当选中央候补委员。

2008年1月,黄兴国正式当选天津市长,成为正省级高官。2012年11月的中共十八大上,他当选中共中央委员。

2014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时任天津市委书记孙春兰补缺因涉贪腐落马的令计划,转任中央统战部部长,黄兴国任天津市委代理书记至案发。

据《天津日报》报道,在代理天津市委书记时,黄兴国表示:“我一定带头坚持讲党性、讲原则、守纪律,要求大家做的,自己首先带头做到,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始终坚持廉洁自律,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严格管好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谋任何私利,不搞任何特权。”

在黄兴国担任天津党政一手抓期间,坊间一直有其将正式接任天津市委书记的猜测,而天津市委书记一般会由政治局委员出任。但在该任期内,黄兴国经历了“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2015年8月12日夜,位于天津滨海新区天津港的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165人遇难、8人失踪,798人受伤,304幢建筑物、12428辆商品汽车、7533个集装箱受损,截至2015年12月10日核定的直接经济损失68.66亿元。经国务院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发生第八天(2015年8月19日)的新闻发布会上,黄兴国表示,“造成如此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感到十分的悲痛和十分的自责。作为天津市委市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我对此次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财新记者追问“在此次事件之后,天津市委市政府会不会有官员对此事主动引咎辞职”,黄兴国回应称,“在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调查之后,我们会根据事实,客观公正地作出处理”。

赞一下
(0)
0%
赞一下
(1)
100%

相关栏目推荐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