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满60岁的十八届中央委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杨焕宁,今天确认遭到断崖式撤职,这距离其2015年10月临危受命从公安部常务副部长任上空降而来,接替当年8月调查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期间突然落马的杨栋梁,不满两年时间。
7月31日上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第十八届中央委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焕宁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杨焕宁同志身为中央委员,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背离党性原则;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杨焕宁同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由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局级非领导职务;终止其党的十八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给予其留党察看二年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此前,中央国家机关选举186名中共十九大代表,杨焕宁并未出现在名单之中,国家安监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付建华当选党代表。
据《河北日报》报道,2017年4月23日至24日,时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杨焕宁等率员前往党建工作联系点河北煤监局调研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以及安全生产工作。这是杨焕宁最后一次亮相媒体。近期的一系列安全生产和事故应急救援,比如6月24日四川省阿坝州茂县叠溪镇新磨村山体高位垮塌灾害、7月16日江苏苏州常熟市虞山镇漕泾2区火灾事故,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都是由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付建华出面进行安排部署。
杨焕宁是山东安丘人,1975年到山东省聊城县朱老庄公社插队近三年,1978年6月在解放军济南军区空军四站修理厂当工人。1979年,他考入有“法学界黄埔军校”之称的西南政法学院,1983年从刑侦专业毕业,分配到公安部刑事侦查局。与他同时进入刑侦局的还有同班同学、曾担任过重庆市副市长、公安局长的何挺。
2009年10月,西南政法大学举行全国首个刑侦本科专业创建三十周年庆祝大会。据当时介绍,首届95名刑侦专业学生,厅级以上领导干部近30人。杨焕宁因为国庆安保任务在身没能出席,但发去了深情的贺信。
稀缺的专业科班背景给杨焕宁的仕途带来了不少优势,但他的升迁速度还是快于同辈。从1983年到2005年,除了1992年到哈尔滨市公安局挂职一年,杨焕宁在公安部一呆就是21年。1993年挂职结束后,36岁的杨焕宁离开了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担任部办公厅副主任。1996年,杨焕宁开始担任公安部部长助理、党委委员兼办公厅主任。2001年,44岁的杨焕宁升任公安部副部长,晋升副总警监警衔,还获得了北京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的法学博士,可谓顺风顺水。
2003-2005年,杨焕宁担任中央新疆工作协调小组成员,中央西藏工作协调小组成员。作为主管反恐防暴工作的副部长,杨焕宁曾被称为“反恐英雄”、公安部头号反恐专家。2005年1月,杨焕宁暂时脱去警服,来到曾经挂职的黑龙江,接替转任哈尔滨市委书记的杜宇新,出任黑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8年6月5日至9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赴四川灾区视察,当地媒体的报道中写道,随行人员中包括公安部常务副部长杨焕宁。这是当时国内媒体首次公开披露杨焕宁又回到公安部工作,并晋升为正部长级。杨焕宁有处理“藏独”、“疆独”的恐怖袭击和国际反恐合作的经验,因此2008奥运临近,他被调回北京负责奥运期间的安保工作。在担任公安部副部长期间,海外维和警察、联合反恐演习都属于杨焕宁的主管领域。
2009年开始,杨焕宁兼任了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2008年北京奥运会、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庆典、2010年的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等重大活动的安保工作中,都可以看到杨焕宁坐镇指挥。2012年11月的中共十八大上,杨焕宁当选中央委员。在当时九名公安部副部长中,杨焕宁排名第一。
2015年8月12日晚,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的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165人遇难,8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68.66亿元。8月18日,国务院成立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组,时任公安部常务副部长杨焕宁任组长,而不是按惯例应该担任组长的时任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杨栋梁。
当天下午,杨栋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的消息,出现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头条位置。后来杨焕宁还提及“8·12”事故发生后他到天津,还曾向杨栋梁请教专业问题,没想到后者会“火线被抓”。
两个月后的10月14日,杨焕宁离开供职近30年的警界,被正式任命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在安监总局任职期间,他多次在会议中表态,强调“严以用权”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揭露出来的腐败问题从反面提出的紧迫要求。■
附:杨焕宁简历
杨焕宁,男,汉族,1957年03月生,山东安丘人,1975年10月参加工作,197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法学博士。
1975年10月至1978年06月 在山东省聊城县朱老庄公社插队;
1978年06月至1979年09月 解放军济南军区空军四站修理厂工人;
1979年09月至1983年08月 在西南政法学院刑侦专业学习;
1983年08月至1989年12月 任公安部刑事侦察局办公室干部、副主任科员(其间:1986年09月至1989年07月在中央党校培训部研究生班学习);
1989年12月至1993年02月 任公安部刑事侦察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其间:1992年02月至1993年02月挂职任哈尔滨市公安局副局长);
1993年02月至1996年05月 任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
1996年05月至2001年01月 任公安部部长助理、党委委员兼办公厅主任;
2001年01月至2003年03月 任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委员(1997年09月至2001年07月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学习);
2003年03月至2005年01月 任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委员,中央新疆工作协调小组成员,中央西藏工作协调小组成员,中央对外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2004年05月);
2005年01月至2008年05月 任黑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8年05月至2015年10月 任公安部常务副部长、党委副书记(正部长级)(至2015年10月);
2009年 兼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15年10月 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5年11月 兼任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八届中央委员。(简历摘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