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出公众视野两个多月的二级大法官、江苏省高级法院(下称江苏高院)院长许前飞已辞职。据《新华日报》客户端“交汇点”报道,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7月21日下午在南京闭幕。会议决定接受许前飞辞去省高级法院院长职务、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
现年61岁的许前飞(1955年10月出生)是河南孟津人,早年在武汉大学取得法学硕士学位后留校任教,进入政界后,仕途跨越海南、云南、江苏三地法院和政府系统。
公开资料显示,1974年10月,许前飞在湖北天门县后港公社当知青,四年后进入武汉大学哲学系就读。1982年本科毕业后,许前飞就读武汉大学法律系国际法专业研究生。1984年12月硕士毕业后,许前飞留校任教,担任国际法学系教师。1985年9月,许前飞开始读博士,并在读博期间成为武大国际法学系副主任。
博士毕业后不久,许前飞前往美国纽约大学进修,进修期间于1988年12月出任海南省高级法院经济庭副庭长。此后八年间,许前飞在海南法院系统一路晋升至海口市中级法院院长。2003年2月,许前飞转岗海南省政府任副秘书长、省法制办主任,2007年5月升任海南省政府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
担任海南省政府秘书长七个月后,2007年12月,许前飞告别长期任职的海南,升任云南高院党组书记,成为副省部级高官。2008年1月,许前飞正式就任云南高院院长,一个月后明确为二级大法官。2012年12月,结束在云南的任期,许前飞调往江苏出任江苏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直至此番未能完成一届任期即辞去院长一职。
许前飞此前被认为是“身材高大、言语平和的学者型大法官”。2017年全国“两会”期间接受《法制日报》采访时,许前飞表示,让每一个案件都能经得起老百姓的“横挑鼻子竖挑眼”,保证办理的每一个案件经得起法律的检验,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只有这样才能问心无愧地说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和正义。
在任职云南高院、江苏高院期间,许前飞多次出现在公众视野中,并曾获得不错的公众评价。2009年,云南晋宁县一青年在看守所内离奇死亡,警方称其“躲猫猫”时撞墙,引发舆论哗然,被称为“躲猫猫”事件。当年8月,殴打该青年致死的牢头狱霸和涉案民警分别领刑,时任云南高院院长的许前飞在一次网络访谈中对该案公开发声。也是在这次访谈中,许前飞对轰动一时的昆明“小学生卖淫案”作出回应。2014年11月至12月,时任江苏省高院院长的许前飞亲自担任二审审判长,审理了倍受关注的泰州“天价环境公益诉讼上诉案”。此案涉及赔偿金额为1.6亿余元,创下历史之最。
2016年12月4日,许前飞的一番公开表态又引发热议。当天举行江苏高院新任审判员宪法宣誓仪式上,许前飞以“敬畏法律”为题发表讲话。他主动谈起刚刚平反的聂树斌案,称这个案件从侦查、起诉到审理,有一些非常显而易见的问题,有人发现,有人提出,也有人被告知别去趟这个浑水。“法官在处理案件中,怕什么呢?怕丢了头上的乌纱帽,甚至怕自己的身家性命,但有没有想过敬畏百姓、敬畏生命、敬畏法律呢?”他还说,“尔俸尔禄,民脂民膏,黎庶易处,苍天难欺”,这是对百姓的敬畏,对法律的敬畏。
许前飞最后一次公开活动是2017年5月3日至5日,在南通两级法院调研指导。据江苏当地媒体报道,许前飞调研了南通市中级法院、崇川区法院法官员额制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及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推进落实情况,并指导了通州区法院、崇川区法院和如东县法院工作。
南通调研结束,许前飞便离开了公众视野,并缺席了政法系统多场重要活动。比如,江苏高院微信公众号披露,6月19日,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到江苏高院调研指导时,作为一把手的许前飞并未露面,汇报工作的是江苏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继业。7月10日,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在贵阳召开,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出席并发表讲话,各省份“公检法”一把手均循例参会。但多个消息源证实,与会人员名单中并无许前飞的名字。7月20日,江苏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在南京召开,在会上部署下半年工作的也是周继业。一天后的7月21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接受了许前飞的辞呈。■
附:许前飞简历
许前飞,男,汉族,1955年10月生,河南孟津人。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历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2013年1月25日,江苏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许前飞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十二届人大代表。二级大法官。2017年7月21日,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许前飞辞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辞去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