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王珉被调查多年后被起诉 苏树林已被判决

时间:2017-07-09 18:35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王珉终于被公诉了。 

7月7日,最高检发布消息,第十二届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王珉涉三罪被检方公诉。 

还记得去年3月4日上午10点整,中央纪委放了一个“重磅炸弹”——王珉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后来,王珉被“双开”,被检方立案。

而掰着指头算算,从去年8月11日检方宣布王珉被立案侦查,到今年7月7日被公诉,近1年时间已过。 

可见问题之多。

罪名有变

1年时间不短,王珉涉嫌的罪名也有了变化。去年8月10日王珉的双开通报中,只提到他涉嫌“受贿”犯罪。而1年后王珉被检方提起公诉时,涉嫌的罪名则有三个: 

  • 受贿罪

  • 贪污罪

  • 玩忽职守罪 

受贿罪几乎是十八大后落马老虎的“标配”罪名,犯贪污罪的没这么多,在落马省部级官员中至少有6人——上海市原副市长艾宝俊、安徽原副省长杨振超、天津市公安局原局长武长顺、洛阳市委原书记陈雪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原副局长孙鸿志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局长杨栋梁。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而受贿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也就是说,在受贿罪中会有一个或多个“他人”。

而说到玩忽职守罪,目前仅有1人因此获刑,他是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

如果与任职岗位对应的话,王珉受贿对应着他在吉林任省长、省委书记,在辽宁当一把手等阶段。贪污是在任吉林省委书记的时候,侵吞公款。而玩忽职守,说的就是他在辽宁的那些事。 

辽宁贿选

检方起诉王珉涉玩忽职守罪,很容易让人联想起王珉双开通报中的这样一句话: 

“身为省委书记没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未按照中央要求履行换届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辽宁省有关选举发生拉票贿选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至少有5名“老虎”与震惊全国的辽宁拉票贿选案有关,除王珉被提起公诉外,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文科目前已经被检方立案侦查。有关该案的其他3虎(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阳、辽宁省委原政法委原书记苏宏章和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郑玉焯)已在今年5月先后获刑。 

其中,王阳和郑玉焯均犯“破坏选举罪”。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王阳为当选辽宁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采取给予人大代表财物的方式进行拉票,并利用担任阜新市委书记等职权和影响,直接或通过他人向人大代表打招呼等方式拉票。

此外,郑玉焯为当选辽宁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以向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送手机、利用担任辽宁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的职权直接或者通过他人安排部分市财政局局长向省人大代表拉选票等手段破坏选举,共涉及辽宁省11个市的76名省人大代表,涉案层面高、地域广、人数多、情节严重、影响恶劣。 

而苏宏章犯“行贿罪”,2010年至2011年,他在选举辽宁省副省级干部、中共辽宁省委常委换届中,为获得推荐并当选辽宁省副省级干部、中共辽宁省委常委,直接或通过他人给予相关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0.6949万元。

 

落马中委

王珉是本周第二个由官方公布最新进展的落马中央委员。上一个,是7月4日(本周二)刚刚被“双开”的福建原省长苏树林。 

目前,十八届中央委员会至少有13名中委落马,分别是蒋洁敏、李东生、杨金山、令计划、周本顺、杨栋梁、苏树林、王珉、田修思、黄兴国、李立国、孙怀山、项俊波。 

2015年5月4日,王珉离任辽宁省委书记时还曾这样发感言, “多年来是党组织的培养和信任,使我能有机会为党和国家的事业尽忠职守。对此,我始终充满感恩之情、报恩之愿,并在实际工作中以此自勉、身体力行。” 

王珉出事,是在去年两会期间。 据称,他落马那天毫无征兆,很多辽宁团的代表早上还看到他在驻地餐厅吃早餐。上午11时,在全国人大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傅莹回应了王珉被调查一事。她说,“我也是早晨开预备会之前刚刚听到的。”

说到王珉治理下的辽宁,还出现了经济数据造假的问题。今年年初的辽宁省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对外确认,2011年至2014年辽宁省所辖市、县存在财政数据造假的问题,而王珉担任辽宁省委书记的时间是从2009年11月到201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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