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春耀任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跻身正部级

时间:2017-04-28 14:05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学者型高官,作为智囊参与了中共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文件起草和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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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图资料图:沈春耀 图自南京人大网

  (记者 单玉晓)全国人大常委会下设的立法工作机构负责人调整。4月27日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作出人事任免,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沈春耀升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下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并由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下称全国人大法律委)委员升任副主任委员。此番跻身正部级,沈春耀接替的是到龄退休的李适时。

  沈春耀今年56岁(1960年5月生),山东莱州人,吉林大学法学院1979级学生,后考取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沈春耀曾任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金融法制司司长、国务院法制办党组成员,后长期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任专职委员。

  沈春耀曾任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助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2008年3月起任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主任;2011年4月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2013年起担任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公开资料显示,作为学者型官员,沈春耀扮演智囊角色,曾参与中共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文件起草、宣讲,解读领导人讲话。比如,2015年2月2日,中领导人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沈春耀随后接受新华社专访,称中领导人总书记的讲话反映了党中央加强法治、推进法治的决心和意志。“各级领导干部手中握有权力、掌控资源,影响力大、各方关注,对包括法治建设在内的各项工作可以起到推动、保证、示范的积极作用,而一旦这个‘少数’出现问题,所产生的负面、消极作用又将是巨大的。因此,‘关键少数’,至关重要。”沈春耀说。

  全国人大法律委是全国人大主持立法事项的专门委员会,有审议法律案并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的权力。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下设的工作机构,负责具体法律草案的起草和修改。

  全国人大法律委的具体职责是:对提请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向全国人大主席团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草案修改稿;拟订法律草案和其他议案,提请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审议全国人大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交付审议的委员提出的议案,并提出处理意见的报告;就立法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报告或者建议等。

  全国人大法律委现任主任委员为乔晓阳,副主任委员为沈春耀、李适时、李飞、张海阳、孙宝树、苏泽林、丛斌、张鸣起、谢经荣、徐显明、安建、李连宁。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具体职责有:拟订有关刑事、民事、国家机构以及其他方面的基本法律草案;为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委审议法律草案服务;对提请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有关法律草案进行调查研究,征求意见,提供有关资料,提出修改建议;对省级人大常委会及中央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的有关法律问题的询问,进行研究答复;研究处理并答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法制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全国政协委员的有关提案;进行法学理论、法制史和比较法学的研究,开展法制宣传工作;负责汇编、译审法律文献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现任班子配备为:主任沈春耀,副主任张荣顺、郑淑娜 王超英、张勇、许安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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