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泰峰调离江苏主政宁夏党委书记补委员

时间:2017-04-26 23:16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北大法律系毕业,师从法学泰斗沈宗灵,任职中央党校25年;62岁的李建华不再担任宁夏自治区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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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图资料图:石泰峰。图/视觉中国

  (实习记者 宋丽娟 综合报道)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担任江苏省长一年多的石泰峰,已北上出任宁夏自治区党委书记。

  据新华社消息,日前,中共中央决定:石泰峰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书记;李建华不再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

  从担任经济大省政府“一把手”再到主政“塞上江南”,石泰峰在从政的第七个年头完成了从学者到封疆大吏的身份转变。

  至此,2017年以来,已有多个省份调整党委书记,履新者包括山东的刘家义、甘肃的林铎、黑龙江的张庆伟、海南的刘赐贵、浙江的车俊和宁夏的石泰峰。

  知识改变命运。石泰峰是典型的学者型官员,今年60岁(1956年9月生),山西榆社人,做过知青和工人,1977年恢复高考后,1978年即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后,石泰峰师从当代中国法学泰斗、中国法理学和比较法学的学科奠基人沈宗灵教授,后获法学硕士学位。

  硕士毕业后,石泰峰进入中央党校任教,后短暂挂职河北晋宁县县委副书记。1990年,石泰峰从河北回到中央党校,先后任法学教研室教师、副主任、主任,政法教研部副主任、主任,校组织部部长等;2001年7月升任中央党校副校长,成为副部级干部。

  任职中央党校25年,石泰峰的研究领域包括法理学、法律社会学、比较法、当代中国法治化问题等,研究成果包括《跨越文明的误区——现代西方法律人类学》《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立法》《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概论》《社会主义法治概论》《论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等。

  此外,石泰峰曾兼任中国法学会第五届、第六届副会长,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等。

  2010年9月,石泰峰“空降”江苏,接班跨省升任湖北省长的王国生,任江苏省委常委、组织部长;2011年8月接班转任北京大学党委书记的朱善璐,出任江苏省委副书记;2014年6月,石泰峰接班到龄退居二线的蒋宏坤,首次主政地方即担任苏州市委书记。上任第一个月,石泰峰十次调研跑遍了苏州四市六区。

  石泰峰到任苏州未满两个月,昆山发生“8·2”爆炸事故,造成97死163伤。次年的苏州“两会”上,石泰峰称“8·2”事故是昆山之痛、苏州之痛,要痛定思痛,深刻反思,在痛了之后一定要学到什么,得到什么。

  2015年12月,石泰峰接替年满65岁的李学勇,出任江苏省代省长,次年1月当选省长,在年逾59岁之时搭上晋升正省级的“末班车”。

  此番北上出任宁夏自治区党委书记,石泰峰是接班今年62岁的李建华。李建华是十八届中央委员,曾在中组部工作近30年,历任干部调配局局长、干部一局局长等,2000年“空降”任四川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后回京任中组部部务委员、干部二局局长;2003年起任中组部副部长近九年;2011年任国家行政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2013年3月接替张毅任宁夏自治区党委书记至今。

  根据官方通报,宁夏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拟于2017年上半年在银川召开。■

  附:石泰峰简历

  石泰峰,男,1956年9月生,汉族,山西榆社人,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教授,198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5月参加工作。

  1974年5月—1975年9月 山西省榆社县大寨公社知青;

  1975年9月—1977年7月 山西机床厂技工学校学习;

  1977年7月—1978年9月 山西机床厂第五车间工人;

  1978年9月—1982年9月 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律学专业学习;

  1982年9月—1985年7月 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基础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5年7月—1990年6月 中央党校法学教研室教师(其间:1987年11月—1988年11月挂职任河北省宁晋县委副书记);

  1990年6月—1992年9月 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法学室副主任(其间:1991年9月—1992年9月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法学院进修);

  1992年9月—1996年3月 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法学室主任(1995年11月教授);

  1996年3月—1999年1月 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副主任;

  1999年1月—1999年10月 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主任;

  1999年10月—2000年12月 中央党校校务委员会委员兼政法教研部主任;

  2000年12月—2001年7月 中央党校校务委员会委员兼组织部部长、政法教研部主任;

  2001年7月—2002年2月 中央党校副校长兼组织部部长、政法教研部主任;

  2002年2月—2002年4月 中央党校副校长兼政法教研部主任;

  2002年4月—2010年9月 中央党校副校长;

  2010年9月—2011年8月 江苏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

  2011年8月—2011年9月 江苏省委副书记、省委组织部部长;

  2011年9月—2011年12月 江苏省委副书记、省委组织部部长兼省委党校校长;

  2011年12月—2014年6月 江苏省委副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

  2014年6月—2015年11月 江苏省委副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苏州市委书记;

  2015年11月—2015年12月 江苏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党组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

  2015年12月—2016年1月 江苏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

  2016年1月—2016年11月 江苏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

  2016年11月—2017年4月 江苏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

  2017年4月起 宁夏自治区党委书记

  中共十八大代表,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律委员会委员,十三届省委委员、常委,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简历来源:江苏省委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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