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东方网4月20日消息: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今天下午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陈旭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决议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陈旭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今年3月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陈旭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
陈旭简历:
陈旭,男,汉族,1952年11月生,上海市人,研究生学历,管理工程专业,管理工程硕士,1971年7月参加工作,197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9年9月后为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副院长;
1995年4月后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
1998年3月后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02年3月后任上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02年5月后任上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2002年7月后任上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03年8月后任上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市政治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2003年12月后任上海市委副秘书长兼市政治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
2008年2月后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09年6月后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简历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