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综合讯)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台办)原副主任龚清概受贿罪名成立,昨天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5年。
龚清概也被没收个人财产500万元(人民币,下同,101.45万新元);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也被追缴,上缴国库。
据中新社、路透社等报道,审理案件的河南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鉴于龚清概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检举揭发多人违纪违法线索,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可以对其从轻处罚。
据报道,58岁的龚清概曾在福建工作35年,能讲一口流利的闽南话。他在1996年至2015年先后利用担任福建省晋江市市长、中共晋江市委书记、南平市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或个人在征用土地、工程建设、调整规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取或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近5353万元。
龚清概去年1月20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被查,同年4月被开除党籍,并在今年2月受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