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崔先康)涉案过亿元的高官“俱乐部”又添新人。宁波市原市长卢子跃被控受贿1.47亿余元,如果这一金额被法院认定,他将成为中共十八大后落马官员中,第八名涉案金额过亿元的高官。
据央视新闻消息,4月14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浙江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宁波市政府原市长卢子跃受贿一案。
检方起诉指控:1999年至2016年间,被告人卢子跃利用其担任浙江省东阳市副市长、义乌市市长、兰溪市委书记、临海市委书记、台州市委常委、丽水市市长、丽水市委书记、浙江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宁波市委副书记、宁波市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审批、银行贷款、公司上市、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卢子跃直接或者通过其家人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7亿余元。
据央视新闻消息,庭审中,控辩双方出示了相关证据,各方进行了质证并充分发表了意见,卢子跃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现年55岁的卢子跃(1962年3月出生)是浙江永康人,起步基层,曾在浙江金华下属的永康、东阳、义乌、兰溪等地任职多年。后转战台州、丽水等地,再升任浙江省副省长。2013年5月,卢子跃调至宁波,担任宁波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6年3月,时任宁波市委副书记、市长的卢子跃在宁波“两会”后落马,三个月后被“双开”,后被检方以受贿罪立案侦查。
据中央纪委的通报,卢子跃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长期搞迷信活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生活奢靡、贪图享乐;严重违反组织纪律,欺骗组织,在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民主推荐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为谋求职务提拔送给他人财物,利用职务上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搞权色、钱色交易;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2017年3月9日,最高检察院发布消息称,卢子跃涉嫌受贿一案,经最高检指定,由广东省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珠海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据检方指控,卢子跃受贿时长近20年,从东阳副市长开始,直至落马时。此外,卢子跃是中共十八大后浙江落马的第二个副省级官员。在他之前,浙江省政协原副主席斯鑫良于2015年2月被查。
公开资料显示,1979年11月,时年17岁的卢子跃参加工作;结束在永康多地任职之后,卢子跃调至金华下属的另一县级市东阳,任东阳市委常委、副市长兼经济开发区主任,再升任东阳市委副书记、市长。2001年10月,卢子跃调任金华下属的另一经济重镇义乌,任义乌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后转正。但在义乌任职刚满一年之际的2002年10月,卢子跃再调任至金华下属的另一县级市兰溪,担任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5年4月,结束在金华长达25年的任职,卢子跃调任台州市委常委、秘书长;一年多后的2006年7月,卢子跃任台州下属的临海市委书记。2008年4月,卢子跃终于获得升迁,经短暂过渡后,任浙江另一地级市丽水市委副书记、市长,成为正厅级干部。2011年3月,卢子跃任丽水市委书记。2013年1月,卢子跃升任浙江省副省长,成为副省级高官。仅仅4个月后,他又被调至浙江宁波,任宁波市委副书记、宁波市长,直至落马。
据财新记者统计,卢子跃成为中共十八大之后,继白恩培、朱明国、周永康、金道铭、苏荣、万庆良、武长顺之后第八名涉案金额过亿的落马高官。在八人中,被控敛财最多的是武长顺,达5.27亿元。卢子跃排在武长顺、白恩培、朱明国和苏荣之后,暂居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