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31日)公开宣判吉林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谷春立受贿案,对被告人谷春立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约40.55万新元);对谷春立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据人民日报报道,经审理查明,2002年至2015年间,被告人谷春立在担任中共沈阳市委常委、铁西区委书记、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鞍山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鞍山市委书记、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发展、项目建设、融资贷款、案件处理、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家人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365万余元(约884.93万新元)。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谷春立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谷春立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积极退缴全部赃款赃物,认罪悔罪,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副省级官员王阳倒在中央巡视组的“回马枪”下。
老领导王珉和王阳本人,一个倒在人代会开幕前,一个倒在人代会落幕后。首尾呼应。
在十八大之后落马的辽宁副省级以上官员里面,省政协原副主席陈铁新是首虎。王珉则是唯一的正省级官员。
算起来,王阳排在第三或第四位,这个排位飘乎不定是因为另一只“东北虎”。
2015年8月,吉林首虎、吉林省原副省长谷春立落马。有媒体报道称,谷春立“犯事”被认为应追溯到他主政7年的鞍山。倘若此说成立,谷春立也能算是辽宁的老虎了。
上次巡视查出的老问题要揭盖?
中央巡视组上一次进驻辽宁,是在2014年3月30日至5月25日。
2014年7月,中央巡视组向辽宁反馈巡视情况时指出:辽宁省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政治敏锐性不够强,对选举中组织工作纪律出现的问题重视不够;存在领导干部插手工程招投标、土地和矿产资源交易等反映突出等问题。
第一次巡视后,辽宁省政协副主席陈铁新应声落马。据媒体报道,2016年2月3日,黑龙江省哈尔滨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陈铁新受贿一案。检方指控,陈铁新在朝阳市委书记任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71万余元。
在那次巡视过后,2014年10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了辽宁省委的巡视整改情况:“关于省委的政治敏锐性不够强,没有从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高度认识选举中出现的问题;对选举的复杂性估计不足,组织部署不到位问题;部分领导干部组织纪律性不强,未能坚持原则问题;拉票贿选情况较为普遍问题。”
通报称:“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重点对在2013年1月省人代会选举全国人大代表中违反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等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自查……根据现已掌握和信访举报中反映的送钱送物、拉票贿选等问题,认真开展核查、严肃处理……”
辽宁贿选案的责任担当者,或与新近落马的王珉和王阳有关。2013年1月,王珉和王阳分别担任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和副主任。2014年巡视组进驻辽宁后,坊间即有传言王阳涉及贿选案。
2015年5月,王珉卸任辽宁省委书记和省人大主任,到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担任副主任委员。
巡视组的回马枪
政知局获知,王阳大约在一周前被中央纪委调查人员带走。1月底,他还参加了辽宁两会。1月30日,大会闭幕,王阳是10个执行主席之一。
辽宁两会刚落幕,今年2月,中央巡视组又给辽宁杀了个“回马枪”。
2月27日上午,中央第三巡视组对辽宁省开展巡视“回头看”工作动员会召开。刚卸任北京市纪委书记不久的叶青纯担任赴辽宁“回头看”的中央第三巡视组组长。
叶青纯强调,巡视组将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没有发现的问题“再发现”,对尚未深入了解的问题“再了解”,确保问题见底。
政知局注意到,这次巡视组在辽宁的工作时间为两个月。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辽宁省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
值得注意的是,3月9日出版的《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刊发了一篇评论文章:《中央巡视首现“回头看”释放什么信号》。文章直陈:仍有一些“两面人”,中央巡视组一进驻就开始“颤抖”,巡视组一撤离却又开始重新“嘚瑟”。更有甚者,不配合、欺瞒乃至干扰巡视,待巡视之后又故态复萌、变本加厉,不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眼里。对于这些“两面人”和不收敛不收手者,开展巡视“回头看”,十分必要也非常重要。
巧的是,在这个敏感时段里,王珉和王阳先后落马。
三年内的最后三级跳
王阳的履历显示,他于1957年生于陕西,18岁时在辽宁大洼县插队当知青。从1978年到2003年20多年时间里,一直生活在鞍山市。在这个辽宁第三大城市里,王阳从鞍山市玻璃厂的一名普通工人,奋斗到鞍山市委副书记的位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