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31日)公开宣判吉林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谷春立受贿案,对被告人谷春立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约40.55万新元);对谷春立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据人民日报报道,经审理查明,2002年至2015年间,被告人谷春立在担任中共沈阳市委常委、铁西区委书记、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鞍山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鞍山市委书记、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发展、项目建设、融资贷款、案件处理、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家人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365万余元(约884.93万新元)。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谷春立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谷春立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积极退缴全部赃款赃物,认罪悔罪,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谷春立表示接受判决,服判不上诉。
一山难容二“虎”
王阳的落马,不免让人联想起他的“搭档”谷春立。
2010年8月,谷春立和王阳在同一时间,被分别任命为鞍山市委书记和鞍山市副市长、代理市长职务。
谷春立于2015年8月落马。有媒体在当月的调查报道称:多位知晓内情的消息人士证实,这个“首虎”落马并非因在吉林期间“犯事”,而是要追溯到他主政7年的鞍山,尤其是为鞍钢供给土地的金胡新村强拆,被认为是他被调查的“导火索”。谷春立主导的大范围暴力拆迁广受诟病,在鞍山留下多笔至今未清的“烂尾”账。
多名鞍山当地人告诉政知局,王阳和谷春立工作时都是个性鲜明的官员,关系不太融洽。有句谚语被拿来形容王阳和谷春立的对立:“就是‘一个槽子栓不住两个叫驴’。”
从官场传出的一个传闻是,王阳经常和某山西籍大人物通电话,甚至在会上谷春立讲话时,他也毫无掩饰打着电话。
一个说法是,别人劝他停下,王阳对劝的人说:你知道我和谁俩通电话,你明白什么?
另一说法是,劝止王阳打电话的是谷春立。第一次劝,王阳没搭理,再次制止他时说:别打电话了,咱们这开会呢。王阳说:你知道什么玩意,你知道我和谁通电话呢?
一山难容二虎的局面,最后以王阳(2012年1月)调任阜新市委书记结束。到阜新任职仅一年,2013年1月30日,王阳当选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同月,谷春立由鞍山市委书记位置上调往吉林省,担任吉林省副省长。
从2015年8月到2016年3月,相隔只有半年多,两只“东北虎”相继落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