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法院今天(2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共辽宁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苏宏章受贿、行贿一案。苏宏章被控受贿1996.8万元(人民币,下同),行贿110.7万元。他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将择期宣判。
人民日报今天报道,哈尔滨市检察院指控:2004年至2016年,被告人苏宏章利用担任中共渖阳市委副书记、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辽宁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处理、兴办学校、职务晋升、获得选举投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996.8097万元。
此外,2010年至2011年,苏宏章为竞选辽宁省副省长、省委常委,先后给予相关国家工作人员金条、美元、购物卡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0.6949万元。检察院提请以受贿罪、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中国经营报等媒体报道,1959年出生的苏宏章是辽宁渖阳人。他是知青出身,曾历任辽宁省黑山县副县长、辽宁省委宣传部理论处处长、辽宁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抚顺市委副书记、中共渖阳市委副书记、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他落马后,家中被搜出大额现金。他还曾向上级赠送大额黄金制品,而这份厚礼与其升任辽宁省委常委有关。
苏宏章是中共十八大以来首个被查的省级政法委书记,也是继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陈铁新、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阳之后,辽宁省第三个落马的省部级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