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法官嫖娼案:影响司法机关形象
观海解局记者还发现,陈旭曾谈到2013年轰动一时的上海高院法官嫖娼案。
据《检察日报》报道,陈旭说:“司法工作者的个体形象就决定了司法机关的整体形象,也直接关系司法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比如,前一阵子闹得沸沸扬扬的上海高院法官集体嫖娼事件,就应该引起司法工作者的极大警醒,这也说明当前解决‘四风’问题的必要性。”
(曾拜谒黄帝陵)
在陈旭辞去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的当天,也就是2016年1月26日,他还在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做了工作报告。
据其介绍,上海检察院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方针,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363件428人,渎职侵权案件38件48人。其中立案侦查局级干部7人、处级干部51人。依法对上海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戴海波、国家电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原总经理冯军等立案侦查。
陈旭简历:
陈旭,男,汉族,1952年11月生,上海市人,研究生学历,管理工程专业,管理工程硕士,1971年7月参加工作,197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9年9月后为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副院长;
1995年4月后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
1998年3月后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02年3月后任上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02年5月后任上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2002年7月后任上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03年8月后任上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市政治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2003年12月后任上海市委副秘书长兼市政治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
2008年2月后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09年6月后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简历摘自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