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28日)下午公开宣判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王帅廷受贿、贪污案,对被告人王帅廷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4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8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对扣押在案的受贿赃款赃物依法上缴国库,扣押在案的贪污赃款退还被害单位。
新华社报道称,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3年,被告人王帅廷利用担任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局副主席、董事局主席、总裁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投资入股、股权转让、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008.8337万元。2006年至2011年,王帅廷利用上述职务上的便利,先后11次违规获取火电项目开发奖,非法占有华润电力项目公司的财物,共计708.6375万元。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帅廷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贪污罪,应依法数罪并罚。鉴于王帅廷绝大部分受贿数额尚未实际交付,属犯罪未遂;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未遂犯罪事实和部分贪污犯罪事实;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线索,虽不构成立功,但为破获其他重大案件起到积极作用;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减轻及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对受贿罪予以减轻处罚,对贪污罪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华润集团前董事长宋林被控贪污受贿逾3310万元一案,昨天(27日)在广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宋林当庭认罪,案件择日宣判。公开资料显示,王帅廷与宋林曾有职务上的交集。宋林被查约一个月后,2014年5月16日王帅廷也落马。包括宋林和王帅廷在内,在华润腐败窝案中至少已有九名高管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