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称,日前,该院对昆明市委原书记高劲松公开一审宣判。
据法制日报微博消息,法院对被告人高劲松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100万元(人民币,下同);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30万元。扣押在案的受贿所得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受贿所得赃款672.25245万元继续追缴。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0年至2015年期间,被告人高劲松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美元、港币,在项目贷款、土地置换、工程招标、工程款拨付、工作调动及政策落实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财物共计1191.3602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