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中国中央电视台(5日)今天晚间播放的电视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下篇《以担当诠释忠诚》披露,作为当时的省纪委主要领导,因对辽宁拉票贿选案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辽宁省纪委原书记王俊莲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澎湃新闻报道,2016年9月13日,十二届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临时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的消息,引起了高度关注。根据有关规定,只有在有特殊需要的时候,全国人大常委会才会临时召集会议。果然,这次会议上传来的消息也不同寻常。会议通报了对辽宁拉票贿选案件严肃查处的决定,45名拉票贿选的全国人大代表被撤销资格。
辽宁拉票贿选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查处的首个发生在省级层面,严重破坏党内选举制度和人大选举制度的重大案件,955人受到查处,其中中管干部34人,涉案人数之多、性质之恶劣、情节之严重,触目惊心。辽宁省委原书记、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王珉,辽宁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苏宏章,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阳、郑玉焯等多名省部级干部因此被组织调查。
上述专题片透露,与此同时,已经退休两年的辽宁省纪委原书记王俊莲,也在家中接到了处分通知。
专题片的解说称,“2013年1月辽宁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代表驻地辽宁大厦暗流涌动,颇不平静。不少人在私下为拉票贿选奔走,进出驻地送钱送物。时任阜新市委书记王阳、时任省财政厅党组书记郑玉焯,通过拉票贿选当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辽宁省全国人大代表中有45名通过拉票贿选当选;参加选举的616名省人大代表中有523人收受了财物。而当时作为辽宁省纪委书记、大会主席团成员的王俊莲,对此却并无察觉。选举期间,还有人举报反映王阳拉票贿选,但省纪委调查之后认为证据不足,也就不了了之。”
上述专题片的解说称,虽然王俊莲本人并未参与拉票贿选,但作为当时的省纪委主要领导,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王俊莲在专题片中说:“我怀疑是有问题的,没想到这么严重,这么令人发指,这是我始料不及的。”
王俊莲(女)是辽宁西丰县人,生于1951年,长期在辽宁省内工作,曾担任过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厅厅长、省委统战部副部长(正厅级)、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等职,并于2009年至2014年担任辽宁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