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原书记刘国庆被判无期徒刑 当庭不服上诉

时间:2017-01-03 17:42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联合早报网讯)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3日)上午,公开宣判驻马店市原市委书记刘国庆受贿案,认定被告人刘国庆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已扣押的涉案赃款赃物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予以追缴。刘国庆当庭表示不服,提出上诉。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刘国庆利用其先后担任河南省公安厅副厅长、驻马店市市长、中共驻马店市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职务调整提拔、土地开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799万元及港币10万元。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国庆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刘国庆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严惩,量刑时综合考虑其归案后认罪、悔罪,退出部分赃款,主动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有立功表现等情节,根据其犯罪性质、事实、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刘国庆当庭表示不服,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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