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据中国官媒新华社消息,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29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原副主席苏荣受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2年至2014年,被告人苏荣利用其担任中共青海省委书记、中共甘肃省委书记、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中共江西省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亿余人民币(约2300万新元,下同);
2009年,在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改制过程中,苏荣作为中共江西省委书记,违反相关规定,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苏荣对共计折合人民币8000余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另一方面,中纪委公布江西省整改通报。全省处理43名涉苏荣案省管干部,移送司法机关9人,其中7人已经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另外2人已停止其党员权利,待司法机关有明确意见后及时处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