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中国最高法院新设巡回法庭有了阶段性进展。据中国人大网消息,12月25日闭幕的中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经过表决,任命了新设立的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巡回法庭庭长、副庭长。
据财新网报道,四个新设巡回法庭的一把手由最高法院四位副院长分别担任。其中,最高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为第三巡回法庭庭长,副院长景汉朝为第四巡回法庭庭长,副院长李少平为第五巡回法庭庭长,副院长张述元为第六巡回法庭庭长。
财新网此前报道,2016年11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增设巡回法庭的请示》,同意最高法院在深圳市、沈阳市设立第一、第二巡回法庭的基础上,在重庆市、西安市、南京市、郑州市增设巡回法庭。
最高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是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的司法改革部署。四中全会《决定》在“优化司法职权配置”一项中提出:最高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2015年1月,最高法院先后在深圳、沈阳设立第一、第二巡回法庭,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胡云腾分别担任第一、第二巡回法庭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