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核心技术人员 赴大陆前须申请和审查

时间:2021-08-04 07:26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台海局势

(台北综合讯)台湾政府的大陆委员会预告将修正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明定从事核心关键技术人员前往中国大陆前,必须提出申请和经过审查。

未经申请者最高可处1000万元新台币罚款

据陆委会网站7月24日公布的《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九条等修法,涉及外交、科技、情报或其他与台湾安全或核心技术的相关人员,前往大陆之前应先提出申请。未经申请者,最高可处1000万元(新台币,48.3万新元)罚款。

据《自由时报》报道,台湾科技部政务次长林敏聪昨天表示,科技部原本针对核心科技的管制就有一定规范;比如,为避免台湾因高科技研发成果或资料的不当外流,而损害安全或经济竞争优势,科技部邀集中央研究院、行政院的部、会、署与科技相关者,成立科技小组,着手建立科技安全管制机制。

林敏聪指出,这次两岸条例修正草案纳入核心关键技术的管制,会较以往的管制方法更有制度,也会有比较好的审查效应,在管制上也会更具体,“并不是所有科技人员都要受管制,而是针对核心科技进行管制”。

至于修法能否有效防止台湾关键技术被中国大陆窃取,林敏聪表示,审查机制会有一定规范作用。

待新制上路,就会要求科技部辖下研究型法人须符合法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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