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陆委会将修法护关键技术 科技部:管制会更具体

时间:2021-08-03 11:52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台海局势

台湾陆委会预告修正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明定从事核心关键技术人员,赴中国大陆须经审查会审查许可。对此台湾科技部表示,尊重修法意见,未来也会要求辖下研究型法人要符合法规规范。

据《自由时报》报道,台湾科技部政务次长林敏聪表示,科技部原本针对核心科技的管制就有一定规范。比如为避免台湾因高科技研发成果或资料的不当外流,而损害安全或经济竞争优势,科技部邀集台湾中央研究院、行政院的部、会、署与科技相关者,成立科技小组,着手建立科技安全管制机制。

科技小组成员机关会筛选较为敏感的科技项目,例如农业科技、制造业关键技术、航太及卫星科技、海洋科技、先进积体电路设计及制程技术、网路安全关键技术等,经所属部、会、署核定后,提报科技小组。

林敏聪指出,这次两岸条例修正草案纳入核心关键技术的管制,会较以往的管制方法更有制度,也会有比较好的审查效应,在管制上也会更具体,“并不是所有科技人员都要受管制,而是针对核心科技进行管制”。

至于修法能否有效防止台湾关键技术被中国大陆窃取,林敏聪表示,审查机制会有一定规范作用,待新制上路,就会要求科技部辖下研究型法人须符合法规规范。

陆委会预告修正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将规定,明定受政府机关委托或补助一定金额以上,从事政府核心关键技术人员,赴中国大陆须经审查会审查许可,若未经许可擅自赴中国大陆,最高可重罚1000万元(新台币,下同,48.44万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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