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时中:台产疫苗审查科学专业依法采购

时间:2021-06-16 18:23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台海局势

近日各界频传台湾产疫苗审查疑虑,甚至传出检验不公或遭受刁难等争议,台湾指挥中心指挥官陈时中今天强调,台产疫苗审查皆以科学、专业为原则,并依法规程序采购。

根据联合新闻网报道,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今天发布新闻稿指出,近日有媒体报道“国光在疫苗研发上,疑因试验基准不公而惨遭淘汰”及“联亚遭受卫福部刁难,所提的第三期临床试验替代方案遭漠视”等相关讯息,指挥中心严正澄清。

陈时中今天下午在记者会中表示,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及财团法人医药品查验中心对于台湾冠病疫苗临床试验计划申请,皆采取一致性审查标准,包括咨询辅导、召开周会及专家会议均一视同仁。

陈时中重申,台产疫苗审查秉持公平公正,提供最合适、最可行法规科学建议,并无偏袒特定厂商。有关国光公司申请第二期临床试验一事,食药署已于2月9日函复厂商审查结果,也于函中叙明食药署考量,绝无审查不公相关情事。

另外,有关报导所提联亚公司提出“圈选接种 (Ring Vaccination)”的岛内第三期临床试验规划,食药署及医药品查验中心也于咨询周会给予相关建议,例如:如何选择指标个案、样本数估算、施打及追踪时程、施打剂数之合理性等,供厂商进行相关评估,但截至目前食药署仍未收到该厂商后续规划及申请。

陈时中指出,考量疫情及国际公共卫生紧急需求,为加速台产疫苗及早上市,针对冠病疫苗研发及辅导,食药署及医药品查验中心采滚动式审查机制(rolling review),并针对重要关键制程,派员驻厂监制,协助厂商于研发过程能符合法规要求,以缩短研发及审查时程,并确保疫苗品质、安全及疗效。

陈时中表示,采购冠病疫苗,包括先前采购国外疫苗,均为预采购模式。此次采购台产疫苗是依据政府采购法第105条第1项第2款“因人民之生命、身体、健康、财产遭遇紧急危难”办理。但采购合约细节基于保密要求,相关资讯暂不便对外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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