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编导“虚假陈述”罪成判罚6000港元

时间:2021-04-23 07:31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台海局势

涉为采访报道查阅汽车登记记录 港台编导“虚假陈述”罪成判罚6000港元

主任裁判官徐绮薇在判决时说,被告不仅利用资料查找车主身份,也做采访和报道两个用途,而非在网上申请的声明用途。

《香港国安法》实施后,港府不断加紧管制传媒,去年制作时事节目《7·21谁主真相》的香港电台《铿锵集》编导蔡玉玲,昨天被裁定两项涉及查阅汽车登记记录的“虚假陈述”罪罪成,判罚款6000港元(1027新元)。

主任裁判官徐绮薇在判决时说,被告不仅利用资料查找车主身份,也做采访和报道两个用途,而非网上申请的声明用途。她认为,即使为了采访,也须按规定,申请用途须符合披露资料条件,以正确途径获取资料。考虑到本案背景、犯案目的、没有证据显示车主受到实质影响或不便,罚款是恰当的判刑选择。

港七传媒组织和工会:判决是香港新闻界黑暗一日

判词也提到,按《道路交通车辆登记及领牌规例》,运输署必须基于“交通及运输”相关目的提供车辆资料。署方有责任小心处理车主资料,不能任意供人查阅网站,以免资料被用作不法用途,如寻仇、滋扰等。

蔡玉玲闻判后流泪。她过后在庭外向记者表示不认同判决,并形容结果令人伤心、难受,需要时间考虑是否上诉。她也呼吁新闻界同业继续履行天职,不要放弃。

香港七个传媒组织和工会则发表声明,形容蔡玉玲被裁定罪成,是香港新闻界黑暗的一日。声明指出,传媒查册求证报道,不是为私利,而是为公众利益,批评港府高举打击“起底”的名义,不谈社会透明度和公众知情权,客观上只是协助有权势的人隐瞒事实,不符合公众利益。

去年7月,港台电视部时事节目《铿锵集》播出2019年反修例示威期间发生在新界元朗的“7·21”袭击事件调查报道,当中提及一些在现场出现的汽车及其车主与事件的关系,蔡玉玲参与节目制作,警方去年11月拘捕她并落案起诉。这是香港首次有记者因查册而被检控和定罪。

资料显示,《香港国安法》去年6月生效后,港府不断加紧管制媒体。警务处处长邓炳强日前出席一个电视节目时,不点名批评有香港传媒刊登学生在警察学院持玩具枪的照片是炒作的假新闻,认为若港府立法规管“假新闻”是一件好事。

根据无国界记者(RSF)前天公布的2021年度全球新闻自由指数,香港在全球180个国家和地区中排第80位,跟去年并列为有统计以来最低,且分数继续恶化。RSF指出,去年实施的《香港国安法》威胁新闻自由。

记者协会主席:港新闻自由空间料越来越小

香港记者协会主席杨健兴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也指出,查册是香港记者进行调查报道时经常使用的方法,这次蔡玉玲被判罪成,反映传媒日后不能再透过车牌查册进行侦查报道。“蔡玉玲这次只是被判罚款,很多记者都担心日后会坐牢,所以很多人都不敢以身试法。”

杨健兴说,虽然香港今年的全球新闻自由指数排名不变,但《香港国安法》去年生效后,已严重冲击新闻自由,若加上这起案件判决,以及日后当局可能会推出“假新闻法”,预料未来香港的新闻自由空间会越来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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