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国民法官法》 可由三法官及六人民共同审案

时间:2020-07-23 07:23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台海局势

(台北综合讯)台湾立法院昨天通过《国民法官法》,规定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故意犯罪造成死亡者,应由法官三人及国民法官六人共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案。

这也是台湾总统蔡英文践行她推动司法改革的重要一步。根据《联合报》报道,台湾立法院临时会历时三天通过的《国民法官法》,预计将从2023年起实行,从实施开始起六年,将由司法院成立成效评估委员会进行调查研究,每年就前一年施行成效提出评估报告。

新法规定,除少年刑事案件及犯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的案件之外,刑期在10年以上及故意犯罪而发生死亡结果的案件,经检察官提起公诉,且由地方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均由国民参与审判。

蔡英文在今年5月20日就职演说中承诺,国民法官制度未来四年一定要上路,让人民进入法庭担任国民法官,成为司法改革的催化剂。台湾司法院自1987年起就开始推动“人民参与审判”制度,但具体如何实行是法学界此前一直讨论的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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