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介石蒋经国任所写日记 管理权归官方

时间:2020-06-20 07:32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台海局势

(台北综合讯)台北地方法院历经五年的审理,昨天宣判已故蒋介石和蒋经国担任“中华民国”总统期间所写的日记,其所有权与管理权属于国史馆;未担任总统期间的日记,则归蒋家人所有。

法院:非任职总统期间232文物属继承人所有

综合《自由时报》和《联合报》的报道,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判决,胶卷、两蒋任职总统期间的235项文物属于“中华民国”政府所有,由总统府直属的国史馆管理;其余非任职总统期间的232项文物,应属于蒋介石、蒋经国继承人所有。全案仍可上诉。

蒋介石在世时逐年将自己的日记、总统府文件和史料交由长子蒋经国保管;蒋经国再连同自身的日记,转交给三子蒋孝勇保管。蒋孝勇把文物扫描成微缩胶卷,逝世后由遗孀蒋方智怡负责管理。蒋方智怡2004年、2005年和美国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签保管契约,委托保管两蒋文物和胶卷50年。

斯坦福大学为避免争议,在美国法院提起确认所有权的民事诉讼,将所有可能自认为日记所有权的蒋家后代列为被告。由于蒋方智怡2013年又跟国史馆签约转让所有权和管理权,因此美国法院也追加台湾国史馆为被告,要求各方确认日记的归属。

2015年国史馆基于法庭不便利为由,申请将确认两蒋日记权利诉讼移转到台湾进行,获美国法院准许。国史馆当年11月在台北地方法院对蒋友梅、蒋方智怡等16名蒋家后代提起民事诉讼。

国史馆的提告主张,指蒋方智怡2013年和国史馆签合作及权力转让协议书,约定将两蒋文物的所有权、保管权转让给国史馆。再者,依照总统副总统文物管理条例,两蒋任职总统任内文物属于“中华民国”所有,也应由国史馆管理。

蒋方智怡、蒋友柏等八人后来和国史馆成立调解,被告仅剩蒋友梅等七人。蒋方智怡2017年7月出庭供证称,在夫婿蒋孝勇交代下,她是日记的“完全所有人”。蒋友梅等人抗辩,胶卷无法证明为蒋方智怡所有,且两蒋日记等文物应为蒋介石、蒋经国继承人所共有,蒋方智怡无权处理两蒋文物。

蒋方智怡强调,这批文物回到国史馆应是两蒋父子所乐见,盼各方能以和平方式解决纷争,而非透过司法途径决定结果。她说,曾联络蒋介石遗孀宋美龄,确定这位家族长辈不反对将两蒋日记等文物以“暂存”名义交由斯坦福大学保管后,才以完全所有人身分在2005年1月间与胡佛研究所签约。她表示,可以接受“有人”质疑自己做得不好,但无法忍受被对方以“侵占”名义指责。

国史馆律师当庭表示,两蒋文物符合总统、副总统文物范围,两蒋私人所有部分,也完全依法取得所有权并经公证,属于台湾。为加速取回文物,并维护两蒋日记历史价值与尊重家属立场,国史馆与蒋家后人诚心沟通,至今已与部分被告(蒋方智怡、蒋友柏)达成协议,未来将协助本案不争执的继承人,尽速脱离台湾及美国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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