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宣示通奸除罪 台湾重写情感剧本

时间:2020-05-30 19:19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台海局势

大法官宣示通奸罪违宪,台湾在同性婚姻专法领先亚洲后,总算不用再被落伍的通奸罪反过来伤害自由开放形象,跟上国际脚步。

台湾现行通奸罪,始于1920、1930年代彷照日本相关法律,最初还只罚女性。但日本通奸罪早于1960年代除罪化,台湾却抱着他人废弃的旧壳不放,也衍生众多问题。

回想,在台湾想到通奸事件,脑海中浮现的是什么?恐怕多半是连续剧中女方哭喊抓奸、社会新闻中各种离奇抓奸事件。婚姻双方情感,就此化为他人谈笑八卦,感情原有的私人本质与意义在成为国家公事后,也烟消云散。

再看,实施通奸罪,有达到立法时保障婚姻目的吗?实务上,早有律师指出提诉通奸者最后都离婚,“立法设计与目的根本相矛盾”;今天大法官也指出,通奸罪就算惩罚配偶目的,提诉过程中却更伤害婚姻,成为报复工具,负面效果大于正面。

更别说,通奸罪及可撤告配偶的刑事诉讼法但书,历来早成牺牲女性的战场。法庭统计,通奸被告男女性别比例在侦查开始阶段时,每100名女性被控通奸时,有111名男性被控通奸;但到最后判决阶段,变成每罚100名通奸女性,仅81名男性受罚。原因就是许多通奸男性的配偶只告小三,法庭上对通奸的男性也远比对女性宽容。

当通奸罪从早年希望用来维持婚姻,到今日只沦为谈离婚的筹码、配偶间相互算计的工具,早该废除。大法官今日踏出历史重要一步,为台湾法典再创里程碑,值得喝采,但同时也该顾到保障配偶通奸者提高精神赔偿金、离婚赡养费等权益。只有当权益受损者受到民法足够保障,才能甘心放下刑法提诉。

今天起,台湾情感剧本总算可以重写。当哭叫骂喊的连续剧剧本总算落幕,社会新闻不再天天爆各种抓奸,提告配偶通奸不再是SOP,人们或许也才能更静心思索情感的真谛,让情感回到两人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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