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瑜再度递状 声请停止执行罢韩投票成立公告

时间:2020-05-15 07:50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台海局势

罢免高雄市长韩国瑜投票即将于6月6日登场,继上回法庭战后,韩阵营再度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递状,声请停止执行中选会今年4月17日罢免案成立公告。

据中时电子报报道,法院已分案,由法官魏式瑜负责审理,近日将开庭调查并传唤韩国瑜或其委任律师、中选会及罢韩领衔人陈冠荣到庭。

中选会今年1月20日发函通知领衔人领取第二阶段连署人名册,并于60日内征求连署;3月9日,罢韩团体提出第二阶段连署书,4月7日,高雄市选委会确认已过门槛,将进入第三阶段罢免投票。

韩国瑜阵营认为“罢免连署偷跑”,宣传活动在市长任职未满一年时,即开始宣传并签署罢免提案书,违反选罢法第75条规定,向法院声请停止执行。

北高行认为,案件没有急迫到非得跳过行政院诉愿先行程序,由法院介入保全的必要,欠缺暂时性保护措施的权利保护要件,4月17日裁定驳回。韩国瑜委任律师叶庆元当时指出,法院驳回的理由不正确提起抗告。

最高行5月7日驳回抗告,指中选会今年1月20日函文仅是依循选罢法规定告知罢韩团体可以开始下一阶段征求连署及未遵守法定期间的法律效果,属于中选会受理罢免案行政程序中的程序行为,不得独立为行政争讼及声请停止执行,韩的声请和行政诉讼法规定要件不符。

最高行认为,韩国瑜若认为中选会续行罢免程序,导致权利或法律上利益受损,而需请求暂时权利保护,应该对于中选会今年4月17日罢免案成立公告声请裁定停止执行。

因此,韩国瑜再度委任律师递状声请停止执行,法院已分案,但尚未订定庭期,近日将开庭调查并传唤声请人韩国瑜或其委任律师、相对人中选会及参加人罢韩领衔人陈冠荣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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