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称已开发项目被擅自转让 赖昌星家族企业起诉厦门市政府

时间:2020-04-10 08:07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台海局势

由中国厦门远华走私案主犯赖昌星的家族拥有的“远华影视娱乐公司”,去年起诉厦门市政府将公司开发的一个项目国有化且擅自转让给第三方,也未向公司补偿,但被法院驳回,目前对此提出上诉。

综合《星岛日报》和“大白财经观察”微信公众号7日报道,作为被告的厦门市政府1998年做出批复,准许原告在远华影视城原址的指定地段建设远华游乐城。

厦门市政府在2007年再次做出批复,决定将原告开发建设的原远华游乐城项目改为政府储备用地,无偿收归国有,将开发单位变更为第三人“厦门市同安区土地开发总公司”,并在完成前期开发后交由政府组织出让。

远华影视娱乐公司认为,原经营项目被出让后,造成自己的权益受损,且未收到被告就该公司建造的地上建筑物作出的任何补偿,因而请求法院判决撤销被告作出的批复。

厦门市政府辩称,原告与2007年批复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不具备原告主体资格,并说1998年的批复仅是同意原告就原远华影视城进行征地,并不代表原告取得了该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

厦门市政府也认为,原告因涉赖昌星走私案,资产已在赖昌星走私案查处过程中被有权机关依法处置,因此原告不再对原远华娱乐城项目建设用地拥有任何权利,与案件所涉批复不再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10月作出一审裁定,远华影视娱乐公司不具备原告主体资格,驳回起诉。

公司不满一审裁决,同年11月上诉,此案今年2月24日已由法院受理,并进入审理阶段。

位于厦门市的原远华影视城项目,总占地面积1000亩,1998年落成,现称“同安影视城”

现年61岁的赖昌星1990年代因远华走私案而在中国轰动一时,目前在福建漳州监狱服刑。据《星岛日报》报道,因涉及远华案而被查封的资产,包括数千多亩土地和一些豪宅,资产去向不明,有的被随意处置,有的疑似被私相授受,赖昌星和家属一直对此非常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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