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综合讯)曾名列台湾10大枪击要犯之首,并在2003年潜逃中国大陆的黄建伟,因发展黑社会组织、绑架等罪,被广东省珠海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综合《苹果日报》、观察者网报道,珠海中院去年12月31日通报,黄建伟除了被判死缓外,其个人全部财产也被没收,且限制减刑。同案的另五名被告则被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通报称,该案是近年来广东省首起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案件。
报道称,从2008年起,黄建伟为招揽非法追债业务,在广东东莞台商圈中宣称自己是台湾“小南门帮”头目,先后拉拢其余被告加入该组织,并采用暴力威胁、恐吓等方式强行索取债务,攫取暴利。
该组织也在中山、东莞、珠海等地多次进行绑架、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动,并致一人死亡。
57岁的黄建伟在台湾犯案累累,在2002年先后犯下桃园泼硫酸杀人案、教唆手下开枪杀人案、枪击立委等重大案件。他当年被台湾法院以“泯灭人性、犯案手法凶残”判处无期徒刑后,就潜逃大陆躲避法律制裁。